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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三步走」立法 增權非棄權

2017-08-0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對於反對派聲言高鐵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是「割地」、「削權」,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昨日表示,高鐵「一地兩檢」與現行深圳灣口岸的做法大致相當,而且由於有6個範疇保留由香港法律管轄,故安排會更加照顧香港,而香港是邀請內地人員來港提供服務,與「割地」完全無關。他又指,根據「三步走」立法程序,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後,香港可透過本地立法設立「內地口岸區」,做法並非放棄本身權力,而是增加立法機關的權力。

僅將內地清關程序搬來港

陳弘毅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一地兩檢」毫無疑問值得做,因只是將在內地進行的出入境及清關程序搬至香港,令旅客出行更加方便,而他們的法律權利沒有任何受損,也不會增加他們的法律責任風險。他解釋,如果乘客有不法行為,本來在內地都會受法律制裁,而當通關設施搬至香港時,就會在「內地口岸區」接受同等的法律制裁,這是很多乘客乘搭高鐵前已經知道的事。

對於反對派的「割地論」,他指根據特區政府的方案,西九龍總站將設「香港口岸區」、「內地口岸區」,分別由香港和內地管轄,並有6個範疇保留由香港法律管轄,包括施工建設、保險、維修保養、消防標準等,故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是與深圳灣口岸的大致相當安排,但更加照顧香港。他又以《南京條約》為例,指當時英國要求清政府割讓香港島,是單純為了英國利益的不平等條約,而「一地兩檢」是邀請內地執法人員來港提供服務,為的是方便使用高鐵的市民,與「割地」完全無關。

對於反對派聲言「一地兩檢」是放棄香港本身權力,陳弘毅表示,香港立法機關本來無權自行立法設立「內地口岸區」,但根據「三步走」立法程序,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後,香港就可以透過本地立法設立。他認為,這不是放棄香港基本法第二十條賦予的權力,而是增加立法機關的權力。

他又指,一般公眾諮詢適用於特區政府自治範圍內、可以自行決定的政策,但由於「一地兩檢」經過香港和內地長時間磋商,並非特區政府單方面自行決定的政策,因此現實上不可能做到一般公眾諮詢,但社會仍可發表意見,政府仍可聽取並繼續完善方案,但不可能推倒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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