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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梁君彥維護議會程序 退回違規建議非濫用權力

2017-10-25

黎子珍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按議會程序處理反對派議員向他提交的議事規則修訂建議,先轉交議事規則委員會審議,這符合慣例與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九十二條規定的酌情權,絕非濫用權力。事件更加證明反對派繞過議事規則委員會,搞「突襲」,有違常規,不尊重議事程序,不尊重立法會。

近年反對派利用議事規則不完善之處,瘋狂拉布癱瘓議會運作,惡意阻撓很多有利香港長遠發展的議案通過,浪費大量寶貴的時間和公帑,給政府施政製造困難,給香港經濟發展、民生改善造成巨大損失。

過去5年,點人數及流會等浪費了479小時會議時間。審議預算案的拉布,近5年已浪費了1.1億元公帑。去年財委會批出的項目,由前一年度的88項,減至上年度的29項,金額相差500億元,當中不少涉及大型工程,拖累香港整體經濟發展。反對派無止境的拉布成為香港社會發展的最大障礙,修改議事規則,阻止拉布是市民迫切期望。

反對派「突襲」包藏禍心

37名建制派議員早前聯署致函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提出5項建議,要求修改財委會、人事編制小組、工務小組的會議程序。5項建議旨在抗衡反對派無休止拉布,包括要求刪除「休會」機制、不可就縮短表決鐘聲辯論,以及限制每名議員就每項議程只可提出一項臨時動議等。

為阻撓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反對派日前「突襲」,向立法會大會提出修改34項議事規則,並要求於下月的立法會大會上討論,企圖拉布阻礙建制派提出的修訂。反對派提出的修訂,估計需討論約200小時,即至少約10個立法會大會才能解決,這意味茪牊麍ㄘ唹洎n拉到明年立法會補選之後。反對派「突襲」包藏禍心,妄圖等待補選改變立法會力量對比,使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更加困難。

修訂過程需經由三部曲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拒絕反對派議員「打尖」在大會提出修改議事規則,他指整個修訂過程需經由三部曲程序走完。所謂三部曲程序,是修改議事規則首要交議事規則委員會研究,再將建議徵詢內務委員會,最終經立法會主席批准後提交由大會審議。梁君彥指出,修改議事規則茲事體大,按照三部曲的程序處理最為穩妥。

反對派議員攻擊梁君彥的裁決是濫用權力,表明會盡一切辦法,阻止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但是,立法會主席有權拒絕反對派提出的議案,並要求他們將議案交回議事規則委員會審議,以捍斂雪|的秩序和尊嚴。梁君彥的裁決符合三部曲的慣例和程序,符合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九十二條規定的酌情權,絕非濫用權力。

按照議事規則,任何無立法效力的議案要先在常設委員會討論,而有關修改議事規則的工作已有常設委員會,按照慣例任何修訂應先在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再交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最後提交立法會大會。這是立法會修訂議事規則的一貫程序,也體現立法會的程序公義。過去,所有修改議事規則的建議,包括這次建制派提出的限制拉布建議,都是嚴格遵循有關程序進行。

捍衛議會的秩序和尊嚴

諷刺的是,反對派早前強調建制派的有關修訂必須先交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不能直接提交大會,這回他們「打尖」的做法實在是自打嘴巴。反對派為阻撓建制派修改議事規則,繞過議事規則委員會,直接向大會提出大量具爭議和未經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的建議,明顯漠視議會機制,令議事規則委員會名存實亡,違背程序公義。

事件更加證明反對派繞過議事規則委員會,搞突襲,有違常規,不尊重程序公義,不尊重立法會。程序公義建立的一系列規則與慣例,以此規範人們的行為,涉及法治程序的可靠度和透明度,毫無疑問,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不尊重程序公義,會引致禮崩樂壞。反對派捨正道而弗由,「打尖」向立法會大會提出大量具爭議和未經議事規則委員會討論的建議,公然違反一貫慣例,毫無誠信和操守,這就是禮崩樂壞的典型例子。

此外,反對派提出的34項修訂,不少明顯違反基本法,例如有關立法會主席的選舉及官方語言修訂等,都不符合有關修訂的要求。這些修訂,立法會主席及法律顧問有責任嚴格把關,作出深入的研究,如修訂不符合基本法,根本不應交到大會討論。

總之,立法會主席有權拒絕反對派提出的有違常規、不尊重程序公義的議案,並要求他們將議案交回議事規則委員會審議,以捍衛議會的秩序和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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