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再有「獨」人到港九新界校園外派發「港獨」的單張,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指出,有關行為涉嫌觸犯刑事條例,校方不應置之不理,播「獨」行為倘在公眾地方發生,政府更有責任執法。
梁美芬昨日與傳媒聚會時指出,部分人有系統地在各區公眾地方派發煽動性「港獨」單張,帶有政治動機,涉嫌煽動、製造仇視情緒,有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第十條,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最高可處監禁3年。
促教局發清晰指引
播「獨」事件一再發生,她認為特區政府及校方不應該坐視不理,因為整個社會亦受影響,而參與的學生或會「愈踩愈深」。她促請教育局向學校發出清晰指引,倘在校內發生,校方應紀律處分學生,倘在公眾地方發生,則政府有責任執法,市民亦可以報警。
「過晒底線」 不可再縱容
梁美芬續指,倘特區政府無把握檢控,就應該分階段就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先處理「分裂國家」的罪行。她批評「宣揚『港獨』過晒底線」,在大是大非的問題上,不可以再縱容及容忍「分裂主義」的行為,既然已出現此類「分裂」行為,政府便有需要先行處理。
她強調,禁止「分裂國家」的行為並不違反香港基本法及《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又強調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反對派提出的所謂「自決」則是主權國才有的權利。
基本法國際研討會明舉行
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明日將舉行十年一度的「基本法國際研討會:回顧與前瞻」,身為協會會長的梁美芬透露,邀請了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中聯辦副主任何靖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等任主禮嘉賓。
研討會上、下午各舉行兩場,嘉賓包括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廼強、原基本法起草委員廉希聖等,還邀請了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從國際法講解「港獨自決」主張。
梁美芬預料,研討會中會談及國歌法、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加泰「獨立」等熱話。是次除了邀請北京大學及深圳大學的法律學者,與本地學者一同全面研究香港基本法外,更邀請了美國及澳洲的法律學者進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