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案例:於2015年購入紅磡環海.東岸一個單位,先後向銀行及特約財務公司承造一按及二按;業主擬於2018年轉按,避免之後捱貴息。
按揭方式:一按六成,利率為P-3.1%,罰息期2年;二按35%,首4年利率為P-3.1%,4年後利率為P+0.75%,無罰息期。
買入年份:2015
一手折實售價:442.73萬元
按揭成數:九成半
貸款額:420.59萬元
供款年期:30年
首四年每月供款:15,863.3元
其後每月供款:16,394.9元(增加531.6元或3.35%)
情境一:2年後樓價不變
■ 物業估值維持442.73萬元
■ 參與按保後可借八成,上限360萬元
■ 2年後買家尚餘貸款額400萬元(4,001,897.45元)
■ 買家須額外補貼40萬元
情境二:2年後樓價跌一成
■ 物業估值跌至398萬元(3,984,570元)
■ 參與按保後可借九成,即貸款359萬元(3,586,113元)
■ 2年後買家尚餘貸款額400萬元(4,001,897.45元)
■ 買家須額外補貼逾41萬元(415,784.45元)
情境三:2年後樓價升五成
■ 樓價升至667萬元或升值50.7%
■ 2年後買家尚餘貸款額400萬元(4,001,897.45元)
■ 銀行1,000萬元以下可做六成按揭, 則可借400萬元(4,001,897.45元),覆蓋舊貸款
資料來源:經絡按揭轉介
製表:記者 蘇洪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