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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家居保險 法責「墊底費」相差39倍

2018-04-1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不少市民會為住所購買家居保險。消委會比較22個家居保險計劃,發現同樣面積和樓齡的私樓單位,在不同計劃下保費相差可近兩倍,保費相若的計劃,其保障範圍和個別項目保額亦有明顯差異。消委會同時發現,由水浸、爆水管等引致損失的「墊底費」,差距可達11倍,法律責任保障的「墊底費」差距更可達39倍。

消委會比較來自13間公司共22個家居保險計劃,發現這些計劃的保額差異頗大,由2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不同計劃亦會就不同類別財物設每件物品的賠償上限,一般家居用品由每件5,000元至30萬元不等。

在保費方面,有20個計劃以單位的建築或實用面積計算,兩個則簡單以矮房或非矮房計算。而不同面積、類型及樓齡的單位,保額和保障範圍差別亦很大。

消委會以一個實用面積為321平方呎、樓齡4年的私人單位計算,共有13個計劃可提供100萬元家居財物保額,每年的保費由500元至1,480元不等,相差近兩倍。

同時,保障範圍及保額亦有差別,以個人意外保障及法律責任保障為例,保費500元的計劃,保額分別為10萬及500萬元,較保費最貴的計劃提供的40萬元及1,000萬元,分別少3倍及1倍。

此外,幾乎全數計劃都就家居財物損失保障設「墊底費」。消委會以25年樓齡單位,投保家居財物保額達100萬元的計劃,因水浸、水管爆裂及雨水滲漏等引致的損失,「墊底費」由250元至3,000元不等,相差可達11倍。法律責任保障的「墊底費」差距更大,由250元至1萬元不等,差距可達3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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