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前,筆者所在的學校通識科老師為中三同學安排了三場辯論比賽,辯論以「今日香港」單元中的法治為主題,辯題分別為「司法覆核為港人濫用」(第一及第二場)及「香港法律體系偏幫權貴」(第三場)。賽事以班際形式,進行三場辯論,台上辯論員舌劍唇槍,台下智囊團運籌帷幄,同學積極參與,令筆者對辯論教學法在通識教育科教與學的成效有另一番思考。
處理通識科議題像一場辯論比賽,當中有不同立場,要立論、要駁論;然而,若然討論並非在同一基礎上進行,容易出現各有各講、討論失焦等問題,所以為題目的「關鍵詞」下定義尤其重要。如第一及第二場的辯題,關鍵詞為「司法覆核」,究竟指正在申請司法覆核的個案,或是經法庭批准司法覆核的個案。正方多以前者立論,以近年大幅飆升的申請數字,嘗試證明濫用之說;反方則着眼後者,指法庭負責把關,不會造成濫用予以反駁。由於雙方對司法覆核各有定義,未有嘗試澄清或挑戰對方定義,只闡述不同階段的司法覆核,難免有瞎子摸象之感。
各有定義 各有各講
第三場的辯論中,雙方探討香港法律體系,是否有機制處理貧富差距而引起資源不公。反方以法律援助為例子,反駁「偏幫權貴」的論調,正方則以法援的質與量反駁。若正方能指出香港法律體系包括起訴、抗辯、判刑及上訴四部分,法律援助只針對其中兩部分:抗辯及上訴,反方的論點自然不攻自破。
先着手關鍵詞
有效處理關鍵詞對通識科考評同樣重要,筆者建議,同學作答卷一各題最後一問,以及卷二延伸回應題時,可先從關鍵詞着手,以高考年代題目為例,討論「小班教學對能力較遜學生有利」為例,當中「小班教學」及「能力較遜學生」為關鍵詞,考生應先指出「小班教學」的特徵,為師生比例較低、對學生關顧較高,及可按同學進度調節教學步伐等,再扣連至能力較遜學生的特徵,如需較多關顧及學習步伐較慢等,將特徵扣連成為一個論點及自然段,再加上相反論點及駁論,討論會變得更加具體,脈絡更清晰。 ■戴健暉
助理校長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