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近年內地法院曾對一些冤案、錯案進行糾錯,讓這些案件重新得到審判的機會。亦正因為存在一些有證據證明原審法院錯判的案件,讓人們不得不對加強對法院的監督,完善內地司法問責制度提出更迫切的要求。
那些曾被法院重判的錯案雖然得以糾正,對當事人而言,正義來得太遲,讓一個無辜的人蒙受冤屈更是一個法治國家不能接受的。但錯案終究要被糾正,法律正義才能得以彰顯。司法走向公正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其間可能遇到許多困難和問題,這些現象不僅僅是中國才有,這是每個國家司法走向成熟時必經的階段,問題反覆出現也正說明了這是不可迴避。因此,民建聯要求加強對法院的監督,要求完善的司法問責制度,以促進公正司法。
就此,民建聯在兩會期間提出了幾項建議,包括完善司法問責制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隨�茪漲a司法實踐的不斷深入,民建聯希望逐步構建新型的司法問責制度,讓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讓司法成為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懲治罪犯最堅固的屏障。
此外,法院應自覺接受監督。法院作為司法審判機關,除了要建立自身內部的監督機制,還要勇於接受全社會的監督,特別是人大的監督。作為國家的權力機關,人大及其常委會對「一府兩院」賦有監督的法定職能,其實質是代表人民對審判機關行使監督權,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一項重要原則,也是最高形式的法律監督。為此,各級法院必須進一步強化人大監督觀念,在制度、保障措施等方面建立與此相適應的機制與平台,進一步確保人大監督的實效。全面探索和改進法院自身內部監督機制,與人大監督相呼應,形成有效促進法院工作提升的合力,確保法院公正司法。
倡增港人陪審員 升判案透明度
而隨�茪漲a與香港各方面的交流合作越來越密切,部分港人在內地發生糾紛,需要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由於港人對內地法律不熟悉,對內地已曝光的司法腐敗問題亦會擔心,為此,民建聯建議內地法院增加港人作為陪審員,參與案件的審訊,讓更多港人認識和了解內地司法程序,亦可提高內地法院判案的透明度。 (註:標題及小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