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澎湃新聞報道,2017年初,浙江省中醫院一名醫師因違規操作,致5名治療者感染愛滋病病毒,引起輿論譁然。上月2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該案《趙金方醫療事故罪一審刑事判決書》,杭州市上城區法院於2017年12月12日判決該名醫生犯醫療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判決文書顯示,被告人趙金方係浙江省中醫院檢驗科的主管技師,具體負責該院為降低婦女流產概率而提供的「封閉抗體治療」服務項目中淋巴細胞的分離、培養、收集、提純操作。
經審理查明,2016年12月30日上午,趙金方在醫院「封閉抗體治療」服務項目培養室獨自收集、提純培養後的整批共34份男性淋巴細胞時,未認真做操作前的準備工作,在操作開始後發現備用的一次性吸管不夠的情況下重複使用同一根吸管,致使該批次淋巴細胞被交叉污染。隨後,趙金方將受污染的淋巴細胞交由護理部醫護人員對該34名男性的配偶實施皮內注射。
根據判決書,案發後經緊急排查,至2017年2月先後確認5名參加該批次皮內注射的女性感染了HIV病毒,其中2人已懷孕。經進一步檢測,發現該5名感染者的HIV毒株核酸序列與前述感染HIV病毒男子的核酸序列屬單系傳播簇、高度同源。同年2月8日下午,被告人趙金方在其單位領導的陪同下到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湖濱派出所投案。
自首認罪 從輕處罰
杭州市上城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金方作為醫務人員,在批量處理他人血樣時違規操作,致使多人身體健康遭受嚴重損害,其行為已構成醫療事故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鑒於趙金方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節,且認罪悔罪,可予從輕處罰,對辯護人所提的相應意見予以採納。但辯護人以趙金方主觀上係出於僥倖為由要求從輕的意見,審理認為,正因為醫療事故罪主觀方面係由過失構成,刑法規定了相對輕緩的刑罰,再以過失為由要求從輕處罰顯然於法無據,故不予支持。
據此,杭州市上城區法院於2017年12月12日一審判處趙金方犯醫療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