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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排獨】反對派砌詞包庇「獨」黨

2018-07-18
■有網民製圖,惡搞陳浩天。 網上圖片■有網民製圖,惡搞陳浩天。 網上圖片

建制議員:妄稱「言論自由」 混淆視聽損法治

警方引用《社團條例》建議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一直包庇「港獨」分子的反對派政黨,聲言對此感到「震驚」,聲言鼓吹「港獨」是「言論自由」、成立推動分裂國家行動的組織是「結社自由」,通過「政治打壓」製造「寒蟬效應」和「白色恐怖」云云。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批評,言論自由也有底線,其他反對派中人聲言「民族黨」鼓吹違法行為屬「言論自由」,是在漠視法治,更反映他們千方百計地混淆視聽,妄圖為「港獨」分子開脫罪咎,繼續「獨」害社會。■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昨在保安局局長的記者會後會見傳媒。「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莫乃光聲稱,他對保安局局長建議禁止「民族黨」運作感到「震驚」,稱在現時社會及政治氣氛較和諧的情況下,特區政府將原用作針對黑社會的《社團條例》,轉為針對「政治組織」,是在「刻意製造事端」、「不折不扣的政治打壓」云云。

「民族黨」活動只「小貓幾隻」參與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先戴定頭盔,宣稱該黨反對「港獨」,但聲稱特區政府此舉是在「破壞」基本法賦予的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助長本身並非主流的「港獨」,做法「要不得」。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更稱,「民族黨」過去發起的活動,都只得「小貓幾隻」參與,很難相信他們可以危害國家安全。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聲言,政府此舉猶如「殺雞用牛刀」,因《社團條例》原意是取締黑社會,現在卻用作取締「政治組織」,是「十分諷刺」的。

「議會陣線」議員毛孟靜則稱政府是用「大炮射蚊」,將香港變成「警察社會」,及將「港獨」滅於萌芽。

「自決派」議員朱凱Y則危言聳聽地宣稱,政府現在「消滅民族黨」,是「項莊舞劍,志(意)在沛公」,他日也會「剿滅不接受中共管治」和「要求結束一黨專政者」。

鼓吹「自決」的「香港眾志」,其常委羅冠聰聲言,政府是「嚴重侵害港人的言論和結社自由」、「漠視人權」、「打壓公民社會」,製造「寒蟬效應」和「白色恐怖」云云。

公然播「獨」仍「死雞撐飯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絔g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言論自由也有底線,「民族黨」公然在校園內外通過舉行各種活動去播「獨」,更與「台獨」、「藏獨」、「疆獨」等「結盟」,反對派竟仍「死雞撐飯蓋」,將之說成「言論自由」,令人感覺到有人無私顯見私,口說不支持「港獨」,實質根本是「港獨」分子。他希望反對派誠實直認,不要再遮遮掩掩,誤導市民。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對部分人竟稱政府的建議是「製造寒蟬效應」感到遺憾。特區政府依法辦事,取締影響國家安全的「港獨」組織,是有法律依據的,有人罔顧事實而批評,只反映了他們的法治觀念非常薄弱。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批評,反對派肆意扭曲「自由」的意思,將違法行為稱為「自由」,以作為開脫罪名的擋箭牌,這種做法十分危險,既易令市民誤墮法網,更令中央對香港的所謂「自由」產生戒心,萬一將之收緊,受苦的將會是普羅市民。

妄圖轉移視線 市民不會上當

「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不同意有人聲稱政府行動「損害言論自由」,因為根據《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十九條第三款,言論自由並非沒有限制的。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

青年民建聯主席顏汶羽指,「港獨」是違法行為,陳浩天等「港獨」分子更經常與其他分裂國家的「獨」勢力合作,政府予以取締是正常、合理的。反對派竟將「獨」行稱為「言論自由」,很明顯是試圖轉移視線,相信市民都不會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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