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分配泳線涉不公 申訴專員主動查

2018-07-18
■劉燕卿宣佈展開主動調查公眾游泳池的泳線分配制度及監管機制。■劉燕卿宣佈展開主動調查公眾游泳池的泳線分配制度及監管機制。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費小燁)為推廣體育發展及訓練,康文署會將轄下公眾泳池部分線道的部分使用時段分配給六個體育總會,作培訓或考試之用,再由各總會分配泳線予其屬會。早前有報章報道指有體育總會分配泳線給其屬會的機制不公,令大型泳會坐大,小型泳會則難以發展,當中更有懷疑涉及利益輸送和違反租用條款等違規問題。申訴專員劉燕卿昨日宣佈展開主動調查,審研康文署公眾游泳池的泳線分配制度是否得當,及該署有否履行監管責任。

申訴專員公署的初步查訊顯示,自2005年康文署推行中央分配泳線計劃以來,有關體育總會是按其自訂的評分機制,將康文署優先編配的泳線分配給其屬會,但康文署就有關評分機制是否合理、屬會是否非牟利組織,及泳線有否被不當轉讓等問題是否有足夠監管,存在疑問。

康文署監管體總評分制疑不足

劉燕卿指出,推動及支援體育項目發展是政府的責任,政府將部分泳線優先分配給數個體育總會作培訓及考試之用,可以理解,惟泳線屬珍貴的公共資源,政府務須確保有限的康體設施能被善用,以滿足公眾需求及平衡各方利益。

她表明,康文署在賦予體育總會優先分配泳線權責的同時,亦必須密切監察公共資源有否被適當使用,例如現時泳會租用公眾泳池泳線的情況有否涉及不當的牟利行為及違反租用條款,「康文署有否妥善監管及嚴肅跟進,值得深究。」

是次主動調查的審研範圍包括康文署分配公眾泳池泳線的機制是否得當;康文署就體育總會分配泳線予其屬會的監管是否足夠;康文署就泳會是否遵守租用條款的監管是否足夠;及可予改善之處。申訴專員歡迎市民以書面提出意見,並於今年9月17日或之前送達申訴專員公署。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