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
■作為政府最高官員故意隱瞞,沒有申報與黃楚標的關係,無論決定有多正當,其行為都已嚴重損害公眾對政府的信心
■陪審團判被告有罪是正確決定,判即時監禁亦無可避免
刑期
■原審以30個月為量刑起點是過重,應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
■被告品格良好及過往對香港有貢獻,可扣減6個月刑期,故刑期由原本20個月減至12個月
訟費
■曾蔭權並非富有商人,服務政府近50年,已經退休,多次審訊已支出不少
■裁定原需支付控方的約500萬元訟費,減至100萬元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定罪
■作為政府最高官員故意隱瞞,沒有申報與黃楚標的關係,無論決定有多正當,其行為都已嚴重損害公眾對政府的信心
■陪審團判被告有罪是正確決定,判即時監禁亦無可避免
刑期
■原審以30個月為量刑起點是過重,應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
■被告品格良好及過往對香港有貢獻,可扣減6個月刑期,故刑期由原本20個月減至12個月
訟費
■曾蔭權並非富有商人,服務政府近50年,已經退休,多次審訊已支出不少
■裁定原需支付控方的約500萬元訟費,減至100萬元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