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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虛假申述呃入境處可囚14年

2018-08-25
■ 檢獲內地結婚證書。香港文匯報實習記者陳俊傑  攝■ 檢獲內地結婚證書。香港文匯報實習記者陳俊傑 攝

涉嫌假結婚被捕者,可被控串謀欺詐、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協助及教唆他人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或簽署虛假聲明四宗罪。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最高罰款15萬港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至於干犯串謀欺詐罪名,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同時,任何人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或簽署虛假聲明,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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