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務人員4年前被指毆打違法「佔中」的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去年被裁定襲擊罪成判囚兩年,七人不服,分別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案件昨在高院第三天審訊。
控方指呈堂片段真確,無被干擾,可用作調查及審訊;另外七警分就刑期作出抗辯及求情,要求減刑即時獲釋或改判緩刑。法官聽取雙方就定罪及刑罰上訴的陳辭後,決定押後裁決。
由於七名上訴人前日已完成定罪方面的上訴陳詞,上訴庭法官昨先聽取控方回應。
控方指證人已證明無綫電視片段從傳送至下載均無被干擾,而該片與另一間傳媒的片段所顯示的襲擊情景準確一致,兩者可相互印證,原審法官亦已仔細分析影片及證供,認為表面真確,裁定有關新聞片段可被接納呈堂,及裁定各上訴人為施襲者。
上訴庭法官問,若不倚賴無綫電視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的供詞,法庭如何確認曾健超被押解及被襲擊的兩段片段連貫。
控方承認兩片中,抬曾健超的人數不同,但法庭可穩妥地假設,押解片段中至少部分警員同樣出現在襲擊片段內。雖然鏡頭被阻擋49秒屬重要考慮因素,卻不會削弱控方案情。
黃祖成:僅把風 無參與襲擊
昨午上訴庭法官再聽取七名上訴人就刑期方面作出的抗辯陳詞及求情理據。代表第一上訴人總督察黃祖成的御用大律師Tim Owen指,七警並非有預謀襲擊曾健超,襲擊他時無持武器,曾健超亦無嚴重受傷,相反事件因曾健超故意挑釁警方而起。原審法官以兩年半監禁作量刑起點,比其他同類案件高5倍,刑罰明顯過重。
Owen指黃在案中僅負責「睇水」(把風),未參與襲擊,又估計黃因本案失去近568萬元長俸,希望法官可改判緩刑,或判一個能讓黃即時獲釋的刑期。
劉卓毅:經驗淺 「佔中」執勤受壓
代表第二上訴人高級督察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指,劉2014年6月獲升職至高級督察,卻在4個月後牽涉本案。
懇求法官諒及劉在警隊的經驗相對淺薄,憐憫他在「佔中」期間執勤承受極大壓力,又面對示威者挑釁,致一時判斷錯誤犯案,可改判他緩刑。
代表第三上訴人警長白榮斌的資深大律師黃敏杰指,白服務警隊23年,案發前本獲升職,惟因本案而喪失晉升機會甚至失去大筆長俸,懇請法官減刑讓白能在扣除還柙候判的日子後即時獲釋。
代表第四上訴人警員劉興沛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指,劉在案發時很可能是在上級的監督下執勤,刑期理應較同案其他較高級的警員短。懇求法官減刑,讓劉即時獲釋。
代表第五上訴人警員陳少丹及第六上訴人偵緝警員關嘉豪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指,兩名上訴人所受的懲罰已足夠,兩人的上司本應阻止襲擊。懇求法官減刑令他們可即時獲釋。
代表第七上訴人警員黃偉豪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指,本案因曾健超的挑釁而起,屬單一事件,黃非主謀,即使法官裁定他確有犯案,也只會是因他對警隊「錯置的忠誠」。懇求法官改判不超過7個月監禁,更可考慮緩刑。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