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4歲的Tom年輕時已「行古惑」,約30歲時在內地因「境外非法組織罪案」判刑5年,是內地首宗香港黑社會有組織犯罪案例。
其後Tom屢次因吸毒、販毒、接贓等罪案被判刑,最後一次入獄時,內地太太剛為他誕下一名女兒。
他說:「因此我決心告別過去,給妻女安定的生活。」Tom這次出獄後洗心革面,徹底與「舊朋友」失聯,最困難時要露宿碼頭、睡公園,長達30年的毒癮也堅決戒除了,「沒辦法,和老朋友一起,第一件事肯定是大家一齊先吸毒,然後想些違法的事賺快錢。」
在善導會社工幫助下,Tom成為第一批入住甦屋的租戶,「這裡挺好,安定很多,最重要是徹底擺脫以前的環境,睡覺也安穩些,精神也鬆弛很多。」有了安定的居所,Tom開始努力找工作,「工作不好找,現時見工填表都有一欄『有否刑事犯罪記錄』,填有,幾乎一定沒希望,自己又不想虛報。」結果出獄兩年多,只能打散工,包括清潔、五金回收、看舖等,「只有散工不用填詳細資料。」
雖然走正道不容易,Tom還是原諒社會對更生人士的種種歧視,保持感恩的心:「我的過去我不想隱瞞,那些都是過去的事,誰沒過去?別人歧視也由他,不強求。社會已對我們很包容、很多支持。」
他表示,現時只希望能找到一份長工,並能盡快「上公屋」,讓一兩年後能獲批來港定居的太太和女兒有個穩定的家。 ■香港文匯報記者 殷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