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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選舉主任有權裁決

2018-12-0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西)「自決派」朱凱Y一直聲稱自己不支持「港獨」,認為自己被無理DQ,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日就表示,政府認為鄉郊代表有需要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做法合理,朱凱Y雖然簽署擁護基本法的聲明,但選舉主任有考慮朱凱Y2016年至2018年間數番言論,言行與聲明可以是兩回事,選舉主任有權決定參選人資格。

譚惠珠昨晚出席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聚餐後,被傳媒追問對朱凱Y參選鄉郊代表選舉被DQ的看法。她表示,政府認為鄉郊代表有需要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做法合理,又指出選舉主任最終以《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二十四條作出決定,是純本地執法問題,強調與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無關。

她認為,即使要打官司,也是要跟從《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二十四條的意義。

被問到為何朱凱Y2016年能參選立法會、而今次被DQ,譚惠珠認為,2016年沒有人追究,但今次是新的選舉,法律上要求鄉郊代表作出申述,與當時決定、能否繼續做立法會議員無關。至於應否褫奪朱凱Y的立法會議員資格,她表示要由政府與立法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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