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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裝超速警報器 倡辱車長列罪行

2019-01-09
■運輸及房屋局昨日就《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舉行記者會。、左起:陳美寶、陳帆、蔡傑銘。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運輸及房屋局昨日就《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報告》舉行記者會。、左起:陳美寶、陳帆、蔡傑銘。 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報告公開 提45項安全建議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於上月31日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政府昨日全面公開長達近220頁的報告。報告就16個範疇合共提出45項與安全相關的建議(見表),包括將疲勞管理納入車長培訓課程,同時撥款資助車長修讀專門課程,學習處理辱罵他人和憤怒的乘客,並建議訂立具體法例條文,把向正在執行公共職務的車長作出帶恐嚇、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訂為罪行。

特區政府在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後,除了報告中致謝章節的一句句子的一部分在經諮詢法律意見後被遮蓋,以確保對正在進行的刑事訴訟進行公平審判外,其他部分全部公開。

報告建議運輸署 疲勞管理納車長培訓

報告批評,九巴雖然實施了不同措施改善行車安全,但均於發生車禍之後才推行,明顯是事後被動,例如在4部巴士上安裝車長睡意監察器作測試,車速警報器改到時速70公里便會發出聲效,但這都是發生車禍之後才做,明顯是事後被動。

報告同時批評現時審批巴士專營權,法律框架及規定對安全關注完全不足,條例只要求巴士公司維持有效率服務,並無明確規定安全事宜,專營權協議同樣沒有相關條款。條例規定運房局局長可就規管駕駛時數、車長休息等訂立規例,但當局從來沒有制定,只是發出指引。

報告建議運輸署應委聘獨立顧問,就部分專營巴士上層座椅加裝安全帶進行成本/效益分析;要求專營巴士營辦商就超速、減速及加速向車長發出實時警報,及製備該些事件的記錄等。

針對巴士車長培訓及駕駛態度方面,報告建議運輸署規定須把疲勞管理納入車長培訓課程,同時撥款資助車長修讀專門課程,學習處理辱罵他人和憤怒的乘客,並在規例中訂明有關工時的指引,及應考慮每更14小時的特別更是否符合巴士安全。

報告亦指出,運輸署應要求專營巴士營辦商在巴士前門和車長座位安裝可錄音攝錄機,並建議訂立具體法例條文,把向正在執行公共職務的車長作出帶恐嚇、辱罵或侮辱成分的言行訂為罪行。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與運輸署署長陳美寶昨日舉行記者會回應報告。陳帆表示,已就每項建議作出全面及正面的回應,當局將聯同相關政策局及持份者集中跟進該等行動。

他續說,留意到部分建議涉及法例修訂,包括透過法例訂明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的規定,和訂立具體法例條文,把對巴士車長作出帶恐嚇、辱罵甚至侮辱成分的言行,訂為罪行等,但由於有關建議影響廣泛,當局會仔細考慮和研究。

政府:倘取消特別更 需增聘千五車長

他強調,自去年2月意外發生後,運輸署已在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檢討工作完成前主動採取了跟進工作,尤其是運輸署於去年3月中成立加強專營巴士安全工作小組,以考慮並研究進一步加強巴士安全的可行措施。

被問及為何報告只提及資助巴士公司作出安全措施卻無追究其刑責時,陳帆重申,委員會的職能範圍並非找出意外的責任問題,而是提出安全建議,加上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故不便評論太多。

陳美寶介紹,報告提出的45項建議中,44項涉及運輸署的工作,其中30項已推展或正推展、6項正計劃推行,其餘8項則有待研究。就委員會關注14小時特別更會增加車長疲勞,她卻指如取消特別更,5家專營巴士公司需合共增聘約1,500名車長。

九巴歡迎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樂意接受並積極及嚴謹執行。新巴城巴則表示,會仔細研究報告內容及建議,並盡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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