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建議將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儀式列入須奏唱國歌的場合,有法律界人士分析,倘在立法後,有當選議員者刻意缺席奏國歌環節,或會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日指,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奏國歌是應有之義,若條例規定在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時要奏國歌,而議員刻意缺席,有關人等可能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
他解釋,在早前的宣誓案判辭中提到,議員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要視乎該人在宣誓儀式時的言行,倘有人在奏國歌時刻意離座,會令人質疑此行為代表其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
湯家驊強調,《國歌條例草案》旨在規定任何人都不得侮辱國歌,倘有人在宣誓時作出格行為,即已觸犯了《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規定,有可能喪失就任議員資格。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