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政情與網議 > 正文

外判案件6條件

2019-01-17

檢控人員不得受下列因素影響

■ 案件需要專家協助,而司內並無所需技能

■ 司內並無合適的律師就案件代表香港特區出庭

■ 基於案件的大小、複雜程度、申索金額和所需時間而認為有需要把案件外判

■ 認為案件適宜尋求獨立外間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或服務,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

■ 基於案件的連貫性和減低開支的需要

■ 案件涉及司內人員而需尋求法律意見或進行法律程序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