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11項個人資料 交3份證明文件 無住址證明伴侶要結婚紙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珈琋)特區政府於去年3月宣佈推出「關愛共享計劃」,向未在財政預算案中受惠的市民派發4,000元,料280萬人受惠。計劃將於下月1日起接受申請,市民需要填妥表格,包括11項個人資料,及提交身份證、住址證明及收款賬戶等3份證明文件的副本。根據昨日曝光的表格樣式,申請人毋須填寫所持資產、所交稅項及差餉金額,只需「剔」出所屬類別,並同意交予相關機構作核實。有區議員認為提交資料已較想像中簡單,惟整個流程仍然較麻煩(見另稿)。
關愛共享計劃於下月1日至4月30日接受申請,市民下周一起可於計劃的專頁下載申請表格,或到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或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
職津處昨日率先為指定人士辦簡介會,並展示申請表格的樣式。
表格分3部分 資料資格聲明
據了解,申請表格主要分為3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填寫申請人的基本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聯絡電話號碼及收款銀行戶口資料等。
表格的第二部分用作確定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從4個選項中剔選合適選項,分別為「毋須繳交17/18課稅年度(下同)薪俸稅、沒有物業」、「毋須繳交薪俸稅、有一所自住物業,差餉寬減額少於4,000元」、「須繳交薪俸稅,但寬減額少於4,000元、沒有物業」或「須繳交薪俸稅,有一所自住物業,薪俸稅稅款寬減及差餉寬減額合計少於4,000元」。
最後一部分,申請人須簽署作實,聲明所填報的資料均屬實及完整,並同意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把相關資料交由社署、入境事務處、土地註冊處、稅務局、差餉物業估價署、銀行及其他機構作核實。
表格列明,若申請人故意作出虛假陳述或虛報,除了喪失領取資格外,亦可能觸犯《盜竊罪條例》,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要用父母住址證明須出世紙
申請人毋須提交相關文件如稅單、差餉通知書等,但需要提交身份證副本、住址證明副本及收款賬戶副本,例如銀行「紅簿仔」的首頁或銀行卡。如申請人未能提供住址證明,則要提交伴侶的住址證明副本和結婚證明副本。年滿18歲人士如沒有個人名下的住址證明,要使用父母名下的住宅證明,則要同時提供出世紙副本。
填妥的申請表格和相關的證明文件可郵寄至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或投遞至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社會福利署各分區福利辦事處或政府合署的投遞箱。據了解,申請人提交表格後半個月內會收到短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