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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辯方投訴傳媒 官:你不如專心求情

2019-01-18
兩名女被告當年被捕後由探員押回案發現場調查及檢走一批證物。 資料圖片兩名女被告當年被捕後由探員押回案發現場調查及檢走一批證物。 資料圖片

女同志情侶殘酷虐待4歲女童X案,首被告的代表大律師蕭震然昨在求情前,向法官投訴傳媒早前刊登法庭檔案內未公開的受害女童X的照片,有違專業操守,並以附件形式將有關傳媒報道放入書面陳辭,希望法官跟進及採取進一步行動。

法官何俊堯聞言問蕭「(事件)對你當事人有咩影響?」蕭稱沒有。

何官續稱傳媒有自己方法找庭外資料,反問蕭:「你(M)依家想我調查呀?逐個傳媒問懮]有無偷籪禤ぃr?」他又指法庭不是處理該事件的場合,有關當局會跟進,籲蕭「你不如專心返魒D情度」。

何官直指,辯方用附件形式將有關傳媒報道放入書面陳辭,非法庭知悉及應該考慮的,對其代表的被告亦不公平,強調不會閱讀有關報道作判刑,又表示可退還相關附件給辯方。蕭最終決定不再跟進有關事件。

惟在何官作出判刑後,蕭再就傳媒報道一事向何官提出要求,希望法庭可善意提醒傳媒不要再公開受害女童X的照片,並特意提及呈上的報道是《橙新聞》的報道。

何官詢問主控官究竟蕭所指是否屬實。

主控官證實《橙新聞》曾以轉載新聞性質,刊登一幅被打格的女童照片。

何官此時反問蕭:「點解(有打格)你唔同我講?」又指現階段無足夠證據令法庭需對此作出指示。何官最終沒下任何命令。■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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