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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逃犯例堵漏 反對派又抹黑

2019-02-18
民建聯早前聯同女死者的家屬(中)召開記招,表示支持港府建議修訂有關引渡逃犯條例。 資料圖片民建聯早前聯同女死者的家屬(中)召開記招,表示支持港府建議修訂有關引渡逃犯條例。 資料圖片

危言聳聽稱「法治淪陷」 政界批阻遇害港女昭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為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不惜恐嚇及誤導市民,危言聳聽形容修例後香港會「法治淪陷」云云。多名政界人士指出,有關法例充分保障人權,修訂後更可堵塞法律漏洞,將犯罪分子送往審訊,免令香港成為「逃犯天堂」。有人更指出,在是次港男涉嫌在台殺害懷孕女友案中,更有助遇害少女及其家屬討回公道,批評反對派的阻撓,明顯是政治偏見蒙蔽理智,若令受害人的冤情不能昭雪,「這才是最大的不公義。」

全國政協常委、香港福建社團聯會榮譽主席吳良好表示,保安局建議修訂法例,容許一次性個案方式適用於香港與任何未簽訂移交安排的地區,不僅堵塞漏洞,確保將罪犯繩之以法,而且條例充分保障疑犯人權。

他指出,隨茖漵丰|地的交往愈來愈頻繁,難免衍生出各種跨境罪案,但由於缺乏移交安排,令不少罪犯利用漏洞逃避刑責,不但令公義得不到伸張,更影響執法工作,這個漏洞必須及早堵塞。

讓疑犯逍遙法外不公義

吳良好還提到,面對人命關天的大事,主流民意都認同要為受害人討回公道,支持保安局修訂法例堵塞法律漏洞。

然而,反對派卻對修例作出各種抹黑和無理指責,顯然是政治偏見蒙蔽理智。

他直言,如果因為反對派的政治偏見,而任由犯人逍遙法外,坐視香港成為逃犯的「避難天堂」,令受害人的冤情不能昭雪,這才是最大的不公義。

全國政協常委譚錦球支持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決定,認為今次修訂解決了香港與內地、台灣、澳門不能移交疑犯的僵局,同時堵塞了罪犯鑽《逃犯條例》的漏洞,在犯案後逍遙法外,令香港成為逃犯的「溫床」。他又指,成功修訂後,將可彰顯司法公義。

類似外國移交逃犯安排

對於反對派提出的所謂理由,譚錦球就認為,只要詳細了解有關修訂內容,已清楚說明,當需要啟動移交程序時,須先由行政長官簽訂證明書,再交法庭審理,並決定是否發出臨時拘捕令及移交逃犯,完全依法處理,加上,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安排,已有一套獲國際認可的標準,毋須過分擔心,反對派也不應危言聳聽。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工商總會主席王庭聰對政府的修例建議表示支持,指現時本港與內地、澳門、台灣沒有移交逃犯的安排,令部分不法分子可能會將香港作為逃避法律責任的地方,將引渡和移交的安排規範化,有助消除灰色地帶,並且令犯罪者得到公正的法律制裁。

王庭聰又指出,有意見說移交涉及政治議題,是不必要的擔憂,因安排仍需得到法庭批准,法例亦規定若涉及政治罪行或行為在港不屬刑事罪行則不得移交,應該對法庭的判斷有信心。

全國政協委員、德瑞集團主席魏明德表示,港男涉嫌在台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一案引起廣泛關注,特區政府現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容許一次性個案方式適用與香港未有簽訂協議的地方,有關做法值得支持,除為受害人及其家屬彰顯公義之外,更堵塞目前的漏洞,避免罪犯逃避法律責任,保障社會安全。

依法律進行 符國際要求

魏明德還指出,有關建議屬對等的安排,不存在某一方可任意向另一方提出不合理的移交要求。反之,一切的移交步驟,都是依照法律進行,完全符合國際要求。

此外,修訂內容更提到,須由行政長官簽訂證明書,再經法庭裁決,有關程序公平、公正及公開,並提供了足夠的人權保障,故值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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