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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鋒老點台胞 話來港會被移交內地

2019-02-18
■黃之鋒近日向台灣社會散播誤導言論,聲稱台灣民眾來港時或會被視為「政治犯」移交到內地。 黃之鋒fb截圖■黃之鋒近日向台灣社會散播誤導言論,聲稱台灣民眾來港時或會被視為「政治犯」移交到內地。 黃之鋒fb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力反《逃犯條例》等相關修例建議,不過,在香港社會並不奏效,其中「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竟轉向台灣社會散播誤導言論,聲稱台灣地區民眾來港時或會被視為「政治犯」移交到內地,慫恿台灣方面要「關注」事件云云。香港多名政界人士及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黃之鋒不惜扭曲事實,挑起社會矛盾及爭拗,欲拖延甚至影響修訂工作,企圖為「獨派」分子逃避法律責任鋪路,把市民的人身安全置之不理。

黃之鋒近日接受台灣「民視新聞台」訪問,先聲稱只要台灣人上網與「五毛」筆戰過,就可能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在修例後到香港就可能被抓走云云。

香港文匯報記者隨後致電黃之鋒做訪問,黃之鋒聲言,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不只「影響」香港人,更會「影響」上百萬前往香港旅遊和過境的台灣人,並出現在香港被押送到內地受審和關押。

黃又呼籲「台灣朋友」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亦盼望未來台灣政府等能夠認真看待,就茼傢魒ぁ顜@「更準確」的說明立場。

黃之鋒還扭曲事實,聲稱根據建議,若有台灣政界人士被中央政府定性為干犯「非法使用電腦」和「叛變性行為」等罪名,只要該人在香港過境、逗留或旅遊,都有被移交到內地的可能性云云。

傅健慈批「信口雌黃」

對於黃之鋒的歪論,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批評黃之鋒信口雌黃,完全欠缺事實和法律的基礎,試圖煽動台灣人甚至「台獨」分子去干預香港事務。

傅健慈指出,今次修例的觸發點是一宗港人涉嫌在台灣的兇殺案,台灣已提出移交疑犯的司法協助,香港特區手頭上仍有3宗港人在港被殺,不過疑兇藏身外地及內地;另有一宗是在外地涉綁架案的香港疑犯藏身本港。

今次修例的目的是為了修補法律的缺陷和彰顯公義和法治。

他並提到,修訂後的移交機制不適用於涉及政治、宗教、種族的案件,亦會確保疑犯被移交後不會被附加其他新控罪,新例在保障人權方面較現行條例為佳。

何俊賢批黃危言聳聽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表示,是次法例修改下的逃犯移交,除了須經兩個司法管轄區協議,及只限於非政治性質罪行等的46項嚴重罪行類別外,更須經由特首授權及法庭公開聆訊等嚴謹程序,才可作出逃犯移交的安排,有關人士更有上訴及司法覆核權利。

他批評黃之鋒再次將事件強行扯上政治,根本無稽及危言聳聽。

何俊賢指出,事實上,不少反對派一直濫用「民主」之名到處為非作歹,堵路、放火及衝擊無所不為,之後再以政治作擋箭牌,不禁讓人質疑黃之鋒是想以政治為名,以謀求特權為「台獨」分子鋪路為實,罔顧公義不彰及潛逃漏洞。

他呼籲社會各界萬不可為這些人的一己之私,而放棄支持修訂以堵塞法律漏洞。

何啟明:反對派抹黑圖製恐慌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亦批評,黃之鋒把全港市民的安全,押在「獨派」私利之上。他形容,是次修訂是要堵塞目前法例上的漏洞,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而建議更列明有關移交條件,有關行為須在兩地同樣構成嚴重的刑事罪行,才會啟動移交程序,如屬政治性質罪行就不會被移交。

他指出,反對派連日來上綱上線,大肆抹黑中央政府可以「亂拉人」,企圖製造恐慌,「試問若非違法,或圖謀不軌,為何如此驚恐,甚至引『台獨』分子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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