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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界:處分決定具教育意義

2019-03-0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根茂)大學「獨」生圍堵辱罵老師的事件近年屢禁不止,令教師們大感憤慨。有教育界人士昨日就理大對相關學生作出的紀律聆訊決定表示肯定,認為校方的決定合情合理合法,相信對刻意滋事的學生而言是深具教育意義,並讓部分無底線縱容學生的教育中人亦有所反省,給反對學生出格行為卻不敢出聲的老師一個鼓勵。

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理大的決定合情合理合法,深具教育意義。他續指,近年大學屢屢出現學生各種目無法紀、無視校規、肆意妄為的行為,理大涉事學生的所作所為就是其中典型的例子,他們違反做人基本的要求,更達不到社會對大學生的期許,學校正是要教導學生明辨是非、和平共處、尊師重道、言語有規矩,因此懲罰相當有道理。

至於「學生獨立聯盟」頭目之一的碩士生何俊謙在收信時對學生紀律委員會主席辱罵和人身攻擊,毫無悔改之意,何漢權指,若學生對判決不滿可以上訴,但辱罵他人是「人渣」,「簡直不知廉恥」。

何漢權透露,昨日在新聞見到相關處罰決定後,與教育界朋友溝通,接觸的所有教育界人士都對學校的做法表示贊同。他認為,這會令無底線縱容學生的大學、中學的老師有很大的警示作用,亦會給反對學生出格行為卻不敢出聲的老師一個鼓勵。

支持開除 否則有樣學樣

香港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支持學校從嚴處理事件,否則會造成很壞的先例,也會讓其他激進學生有樣學樣。他強調,校方已提供溝通渠道,學生不應該用侮辱師長的手法行事。

至於何俊謙在收信時無端揣測校方行為是迫於所謂「政治壓力」,張民炳指,是否有其他壓力均屬揣測性,但事實是,學生的行為已經違反紀律,若學生對判決不滿可以申訴,但學校根據校規,有權讓對其他學生產生不良影響或破壞學校管理的學生離校,而非一定要相關學生觸犯法律才可做出開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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