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發今次修例源於一宗香港潘姓少女在台被殺案,其涉案男友事後逃返港。圖為涉案男女。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殷翔)觸發保安局今次修例,源於一宗香港潘姓少女在台被殺案,其涉案男友事後逃返港。協助潘姓少女家屬討回公道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向香港文匯報透露,潘女家屬現在希望做到的是幫女兒討回公道、沉冤得雪,並希望外界放下政治成見,彰顯公義。
香港文匯報記者日前到死者家屬住所,但一直無人應門,疑已搬離傷心地。周浩鼎透露,家屬現階段不欲受訪,但就非常希望能為潘女討回公道。
案發於去年情人節,20歲的潘姓少女被人勒死,其同行的19歲男友事後已回港,並在香港被捕。他雖然對謀殺罪供認不諱,卻因港台兩地無移交安排,無法移交到台灣受審。由於案發在台灣,香港也無權控告他謀殺。
九成境外案無法移交
其後,香港警方在疑犯身上搜到死者信用卡及提款卡,發現他曾兩次使用該信用卡提款1.85萬元;並曾使用死者相機、手機,以及兩萬元台幣,警方只能以兩項盜竊及1項處理贓物罪起訴他。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時,警方再加控他一項盜竊罪,同時呈上首3項控罪的修訂控罪。
香港回歸至今,只與十九個國家及地區簽署引渡協議,佔全球二百個司法管轄區的不足一成,換言之,九成的境外罪案都無法移交疑兇。據了解,目前另有3名港人在與香港無移交安排的國家或地區涉嫌殺人後,潛逃返港,另有一宗綁架案疑兇逃返香港。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此前表示,無移交條例下,這些「危險人物」潛藏香港,威脅本港治安,「他們每日與我們一起住在香港,故我必須處理相關安全風險及法律與秩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