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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法未提港資 委員冀說明待遇

2019-03-1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沈清麗、朱朗文 兩會報道)全國政協昨日分組會議討論外商投資法草案。多名商界出身的全國政協香港委員認為,新法提出對外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制度,並提出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都適用於外商,保障了外資合法權益,也增加了市場透明度。對新法未有如「外資三法」規定港資享外資待遇,他們建議對港企投資安排及待遇作出說明,並研究制定相關法律,進一步為港澳台投資提供更加開放、便利的營商和發展環境。

倡訂「港澳台投資法」

全國政協常委、候任香港貿易發展局主席林建岳昨日指出,目前俗稱「外資三法」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存在一定局限性,未能適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

他續說,外商投資法草案將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制度,清單以外的領域外商都可以進入,並建議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於外商。

林建岳認為,這是國家對外商投資管理體制的重大改革,將提高投資環境的開放透明度,加強投資保護,而他接觸過不少海外企業,他們都普遍希望外商投資法盡快出台。

不過,「外資三法」都提到香港、澳門、台灣在內地的投資參照外資辦理,但草案對於「外商投資」的定義並不包括港澳台企業,林建岳建議對港澳台企業的投資安排及待遇作出說明,並研究制定涉港澳台投資的相關法律,進一步為港澳台投資提供更加開放、便利的營商和發展環境。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中總常務會董梁亮勝指,外商投資法是一部更加與時俱進的法律,內容比「外資三法」更清晰、保障更完備,進一步優化了外資的法治環境,為外資的投資提供了法律保障,「還有這部法律將會推動改善整個市場的公平競爭和開放的環境,提升國家整個市場體系的發展,內資、港資和外資都可以從中受益。」

依「外資三法」列外資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榮譽會長張學修指,在中美貿易博弈和全面開放新格局的背景下,制訂實施新的外商投資法是非常必要的,「不過,外商投資的定義是否包括港澳台同胞投資,需要一個適當的說明,有必要作出明確的規定,因根據『外資三法』,港澳台資一直以外資待遇處理。」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金融發展協會主席魏明德支持制訂外商投資法,指法案在幾年前已經開始醞釀,在新形勢下全面加強對外商投資的促進和保護,遠超目前的「外資三法」,是國家進一步改革開放的重要舉措。

他認為,草案在公平競爭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保護外資的合法權益,同時提高透明度,營造更有利的經商環境,有助國家吸引更多外資,營造多贏局面。

全國政協委員、中總常務會董李文俊贊成制訂新法,並認為這為外資提供明確定位,增強外資信心,有助國家整體經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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