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國森
筆者常認為現時香港掌握最多青少年性教育資源的人和機構,是傾向性放縱(Sexual Indulgence)的一派佔盡上風,傾向性節制(Sexual Abstinence)的一般被標籤為「保守」。
每隔一段時間,中學生應否自由談戀愛,甚至應否自由參加「婚前性行為」都會成為傳媒的熱話。差不多每一次都聽見有「專家」(主要是社會工作者或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的教員)聲稱家長遇到中學生子女談戀愛時,不要「打壓」云云!
「打壓青年男女自由戀愛」的罪名,有千鈞之重!總令筆者想起香港著名電影演員盧敦先生(圖,一九一一至二零零零),上世紀五十年代中聯改編巴金著名小說《激流三部曲》,拍成《家》、《春》和《秋》三部經典粵語電影。盧敦叔演活了故事中的大家長高老太爺,他可以說是飾演「代表封建制度壓迫年輕人」的專業戶。二十世紀下半葉香港社會較多有自由戀愛,給年輕男女實實在在的忠告,還能像盧敦叔在電影中那樣逼死自家的兒孫嗎?
筆者在世紀之交的互聯網新時代,透過台灣遠流公司架設的「金庸茶館」網絡遠地結識了一些也是熱愛金庸小說的小朋友。當中年紀最小的女孩初入茶館時還是個小學生,我們是平輩論交,小女孩曾言道:「朋友中以潘國森年紀最大!」
過了好幾年,小女孩升上中學,有一回告訴我,她交了個男朋友,要談戀愛了。若序年齒,則潘老頭或許比小女孩的父母還要年長些。於是換一個身份,從長輩的視角去聊這一起活生生的「中學生拍拖」個案。
我第一問很直截了當:「玩的還是認真?」我們廣府話方言的「玩」字,在此解作「鬧着玩」。小女孩說是「認真」的,並已經告知父母。當然小女孩談戀愛一事,還輪不到「我老人家」去打壓。第二問更直接:「有打算幾多年後結婚?」小女孩沒有正面回答。
可能因為我們之間的年齡差距始終太大,我還可能比她的父母更「囉嗦」,這段「中學生拍拖故事」的發展就只在圈中其他人口中得知。後來小女孩升了大學,小男友卻早些投身社會,待得小女孩大學畢業之後不久,小男友的事業已經有了基礎。然後,就是結婚、開枝散葉。豈有此理,這家伙還沒有請我吃喜酒呢!
這是潘某人活了幾十年見過唯一一次中學生拍拖而成功開花結果的案例!
幾十年前香港的老牌名中學多數是男女分校,潘老頭讀的也是「和尚寺」(男校之謂也)。有一位同學很早就有了女朋友,人前人後還介紹說是「老婆」!正是「各有前因莫羨人」,我們其他所有不具備如此條件的「單身寡佬」只有羨慕的份兒。結果怎樣?此君今天的「老婆」自然不是當年的「阿嫂」,他們是「鬧着玩」還是「認真」都不再重要。
還是回到小女孩案例,她的初戀一舉成功,然後結婚生育,情海無波。那麼不管當年有沒有面對「婚前性行為」的考驗,也是不再重要。
為什麼可以「情海無波」?
最主要的原因,當然是男女雙方對於「為什麼談戀愛」早有共識。是認真要找結婚對象,不是鬧着玩的。或許要先有共識,然後「中學生談戀愛」才不至於談出大毛病來!〈愛情與婚姻再定義〉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