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語,動詞須因應主詞的性質來改變,這叫主詞與動詞的一致協定要求(Subject-Verb Agreement);簡之,主詞若是單數,相隨的動詞便要是單數,若主詞是眾數,相依的動詞也需要是眾數。
原來在中古英語,當執行簡單現在式時,第一身單數的主詞,即I,須把「e」加在動詞字尾;在第二身單數的thou(中古時單數的you)的情況,須加上「est」;而第三身單數,包括he、she、it等,增在動詞的尾巴是「eth」或 「es」; 最後所有眾數領頭名詞,包括你們的眾數「you」,便改為e或en。今時今日,只有在第三身單數時,須在動詞加條尾;而且在絕多情況下,也是加上「s」,對這個唯一留下的協調要求,仍不能掉以輕心。
先易後難,先看動詞的尾巴的五個情況。一,預設在動詞未加上「s」,原本動詞的讀音,便多了一個如「s」或「sh」的鶩窗A本文用了「通勝拼音法」,可說成在原字上加多一個「殊」,就像在圖書館提醒吵鬧的人不要大聲說話的「殊......」的聲音。例子有asks (ask)、gets(get)、looks(look)。
二,當原字尾是「殊」音的子音。當動詞本身已經是以「殊」音結尾,這樣兩個同音字便疊在一起,讀出時,那便與原本沒分別,也可說作只把尾音拉長了,所以在原已是「殊」音尾的字,如「s, z, ch, sh, x」字尾的動詞,也用了鶩筋飢嚏A這些字用「es」為尾巴,而不是單丁的「s」,例如用個「實」音來分隔出兩個「殊」音。看看這些字:passes (pass)、fuzzes (fuzz) 、teaches (teach)、pushes (push)、faxes (fax)等等。
三,配合「o」嘴。如把「s」於在「o」形嘴字尾的動詞,由嘴唇呈緊張圓形接到較高振幅的摩擦音,確是有點為難,所以如do或go的「o」尾字,也請來「es」作替補,變成了does和goes。 「oo」字尾的長O音,是較放鬆的O,似是「烏」之類的音,仍是用回單「s」,猶如喝倒彩的:boos(boo)。
四,避免 「y」成為無主孤魂。在估發音時,子音只是協助的配角,我們會先找母音來分音節,我們日常用五大發音字母,即是a、e、i、o、u來估。如字尾已有五大發音字母,成了:vowel + 「ys」,例如:buys(buy)或display(displays),發音便不是問題。
反之,若然y之前仍是一個子音,便會出現連續三個連鎖的子音,就以「study」一字作參考,會變為「studys」,連續三個子音「dys」,令人一頭霧水。基於種種因素,也不能只是加上s或是es,將沒有母音相依的「y」,轉成「ies」,乃是折衷方案,也方便還原。其它例子有denies (deny)、implies (imply)、cries (cry)。
五,無規則可談的例外類。這種字較為罕有,筆者亦只可想到verb-to be和verb-to have,即是be的第三身單數是「is」,在配對he/she/it應用has,而不是have。■林健根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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