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香港專題 > 正文

保安局:修例免港淪「逃犯避風塘」

2019-04-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反對派昨日於遊行中抹黑《逃犯條例》修訂內容,保安局昨日回應指,是次修例的目的是要處理台灣殺人案件,及堵塞現時刑事協作制度的漏洞,絕非為某一個別司法管轄區而設,而是為了讓未與香港簽訂長期移交協定的司法管轄區,以「個案形式」處理嚴重刑事案件,不會影響任何現行移交逃犯的長期移交安排的協定。

行政機關法庭雙重把關

保安局重申,移交安排要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政治罪行不移交、死刑不移交、不能再移交至第三方、一罪不能兩審的原則。同時,疑犯可就拘押令申請人身保護、有上訴及司法覆核的權利。該局在處理移交申請時會作出全面的考慮,而每宗申請會受到行政機關及香港法庭的雙重把關。

保安局重申,政府會努力解釋修例建議的內容,而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本周三在立法會進行首讀,並會成立法案委員會,政府會在法案委員會上,詳細作出解釋。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昨日播出的電視訪問中則表示,有信心修例後不會有人因為政治罪行被移交,並強調條例中有條文防止有關情況,而律政司及香港法庭都會「把關」,審視案件是否被「包裝」,公眾亦可通過法院聆訊的過程去作判斷。

不相信移交機制被濫用

他續說,自己曾向內地提出移交疑犯後須有公開審訊等保障,但各地司法制度不同,應保持彈性,而內地亦表示要慎重處理。

根據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有說明在什麼情況下公開或不公開審訊,一些涉及國家安全或個人私隱的事情,就需要審慎處理。

李家超強調,他不相信移交機制會被濫用,因為特區政府有權拒絕請求方的申請,亦不認為有地區會因為今次修例而取消與香港已簽訂的司法協議,或影響外商來港投資意慾,與之相反,是次修例有助防止香港成「逃犯避風塘」,將進一步保護香港的營商環境。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