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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治療只包在港住院

2019-04-08
■天水圍醫院■天水圍醫院

在一般醫療保險計劃中,保險公司甚少承保對精神科疾病的住院及醫療保障。為使保障範圍更廣泛,在上周推出的自願醫保計劃中,食物及壎竻蔬q立最基本的保單保障範圍,必須包含每保單年度保障30,000元的「精神科治療」。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受保人必須因為接受精神科治療而在香港住院,才符合賠償資格。

參考香港心理壎芛|的網頁介紹(http://www.mhfa.org.hk/Page_WebResources.php?Page=WebResources_CommunityResources&SubPage=5),雖然精神病患者如有明確需要,可經由私人執業精神科專科醫生轉介,前往私家醫院接受精神科住院治療,但受保人在接受其他一般精神科門診與心理輔導服務時,相關費用都不會獲得賠償。因此,市民在投保前需小心考慮有關因素。

外地治療不獲賠償

此外,根據食物及壎竻蔬q立的保單條款要求,「精神科治療只會賠償受保人在專科醫生建議下,在香港境內住院接受精神科治療所收取的合資格費用。若受保人並非純粹為接受精神科治療住院,本保障只會賠償與精神科治療相關醫療服務的合資格費用。」

因此,若受保人不幸在外地(包括內地、澳門與台灣)旅遊或工作時發病,需要於當地醫院即時接受精神科疾病相關治療,自願醫保計劃都不會賠償。

此外,假如受保人在嚴重意外後受傷需要住院,同時不幸患上精神相關病症,如抑鬱症或創傷後壓力症(PTSD)等,30,000元的「精神科治療」保障額只會在精神科相關治療方面作出賠償,即使賠償後未有用盡相關額度,亦不會用作其他治療的賠償,如外科醫生費。因此,如想要更多相關保障的人士,則可能需要投保較高保障額的自願醫保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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