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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推調解助市民 畀200蚊免燒錢

2019-04-08

要成為規劃綱要中所講的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之前,當然先要發展好自己。自2007年起,特區政府就茪O推動調解服務,去年11月更成立西九龍調解中心,調解各方只需象徵式付200元即可使用服務,但不少市民對此認識不深。鄭若驊強調,調解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即使單位漏水、租務糾紛也可提出調解,涉及的費用和時間也比打官司低得多。

多年前的一次審訊經歷,令鄭若驊反思是否每事都需要對簿公堂。她憶述,她代表的一方的其中一個證人作供時情緒激動,甚至因血壓過高入院,下午需要休庭,翌日其家人更指他不能繼續作供,需要回國,「作為律師,沒有了一部分證據,我當然很擔心、很不好受。雖然事情最後都解決了,但最重要是這令我想起調解的重要性,最少雙方都不至於面紅耳赤。」

中心調解成功率達80%

在2007年的施政報告中,特區政府首次正式將推動調解列作為政策目標。翌年發生的雷曼事件,引發大量金融產品銷售手法的投訴,金融糾紛調解中心於2012年應運而生,目前的調解成功率達70%至80%。

鄭若驊表示,法庭現在也會鼓勵當事人適當利用調解去解決爭議。

她續指,律政司去年10月推出亞洲首個投資法及投資爭議調解技巧培訓課程,希望香港成為處理投資爭議的地方:「投資者去到東道國時,如果東道國改了規則,就成為投資爭議,但投資者跟一個國家打官司是很難的,於是投資調解就成為一個方法。」

調解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鄭若驊又大力介紹西九龍調解中心,指中心為市民提供解決糾紛的另一選擇,目前有三分一個案是涉及消費糾紛,也有鄰舍糾紛、租務糾紛等個案,平均需時7.5天處理,成功率為40%至50%。

她強調,調解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而中心目前雖然主要處理小額錢債審裁處轉介的個案,但任何市民遇上糾紛也歡迎到中心處理。

她又坦言,雖然很多律師都不喜歡聽到,但她必須指出調解與打官司的時間和成本「差好遠」,雖然兩者可以同時進行,然而在打官司前已提出調解的成本是最低的,「只要在法庭提出索償,此時已開始計律師費,最貴是開實體庭的時候,到開庭時才提出調解,已燒了一筆錢。」 ■香港文匯報記者 朱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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