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李永達鍾耀華就「佔」定罪提上訴

2019-05-2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佔中」九犯,繼早前當中6人提出上訴後,被判處緩刑兩年的李永達及鍾耀華亦已提出上訴,令該案至今有8名被告提出上訴。律政司透露於本月21及23日,先後收到李、鍾二人就定罪提出的上訴申請書。另外,9名被告中僅陳淑莊因需做手術,獲准押後至下月10日始判刑。

在「佔中」九犯案中,陳健民、朱耀明、戴耀廷分別被判串謀公眾妨擾罪成。陳健民和戴耀廷因煽惑公眾妨擾判監8個月,兩罪刑期分期執行,共入獄16個月,朱耀明被判囚16 個月但獲緩刑兩年。黃浩銘、邵家臻被判即時入獄8個月,鍾耀華和李永達被判入獄8個月但獲緩刑兩年。張秀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案中6名被告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邵家臻、張秀賢及黃浩銘,均於本月9日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佔中」九犯案判刑後,律政司表示沒有充分理由申請覆核刑期。但不少市民及社會人士紛認為判刑過輕,質疑忽略了「佔中」對香港造成的深遠壞影響,判決過輕會向社會繼續發放錯誤訊息,呼籲律政司馬上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申請,並以九犯案為基礎,檢控餘下39名「佔中」主要疑犯。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