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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暴徒 維護香港法治安穩

2019-06-15

黃華康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原意,是堵塞法律漏洞,彰顯公義,政府傾聽民意、回應關切,對修例草案進行了完善。但反對派扭曲事實,抹黑修例,意圖引起市民大眾恐懼以獲取政治利益。社會主流民意堅定支持林鄭月娥特首工作,支持修訂《逃犯條例》,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維護香港法治、安定、繁榮,支持警方果斷執法、平息暴亂。

特區政府堅持立場,維護市民的權利,面對種種阻擾,仍努力推進修訂《逃犯條例》,完善法治,保護市民利益。香港是一個自由多元社會,市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不同觀點可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求同存異,這是「一國兩制」在香港成功實施的表現。

反對派煽動反修例遊行,最終更演變成暴力抗爭,煽動不明真相的年輕人參與其中,部分人戴口罩、眼罩,暴力衝擊警方,罔顧公眾安全,造成警員、記者及市民受傷,破壞香港的核心價值,市民不能接受,法治更不會容忍。

為保障社會安寧和市民理性表達意見的權利,對一切違法暴力行為必須予以強烈譴責,一定要對暴亂行動的發起者和參與者追究到底,嚴懲破壞法治的暴徒,讓暴力示威者為自己的破壞行為承擔法律責任,還社會安寧穩定。

社會各界應努力防止年輕人被反對派誤導,令年輕人淪為政爭的犧牲品。青年學生是愛國愛港、建設社會的基礎,要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做好青少年學生的教育工作,確保他們在正確的道路上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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