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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絕不容許及縱容公務員犯法

2019-11-02
■警方前晚在旺角清場,拘捕多名黑衣魔。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警方前晚在旺角清場,拘捕多名黑衣魔。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黑衣魔前晚在旺角和太子一帶堵路、縱火燒路障和港鐵站出入口,另一批人則在中環蘭桂坊醞釀暴亂,警方果斷採取驅散行動,共拘捕60人。在旺角的被捕者中,包括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的一名男助理文書主任和女伴,涉嫌3宗罪被捕,其女伴則涉嫌兩宗罪被捕。

男公僕涉蒙面襲擊警員

根據警方資料,由本周一至前日周四為止的4天內,警方在屯門、中環和旺角等各區累計拘捕249人(175男74女),年齡由13歲至61歲,分別涉嫌非法集會、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刑事疰a、襲警及身處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罪名。

消息指,在前晚的被捕者中,包括政務司司長辦公室一名24歲姓譚男助理文書主任。他涉嫌在10月31日旺角區的騷亂,參與非法集結、在非法集會違反蒙面法及襲擊警員。當時,蒙面的譚和其女伴在上海街附近被警方追捕,涉嫌推跌一名男督察致其擦傷手及腰部,譚的女伴則阻止警員拘捕譚,涉阻差辦公和非法集結被捕。

會採適當行動紀律處分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對有報道指前晚在旺角示威活動中,有個別公務員涉嫌違反法律被警方拘捕表示關注,並強調公務員與其他市民一樣,必須遵守法例。政府絕不容許及不會縱容公務員違反法律。

發言人續指,政府有既定及行之有效的機制處理公務員的紀律事宜,如公務員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政府會根據既定程序採取適當行動,包括紀律處分。

另外,警方在10月31日旺角拘捕行動中,有兩名警員遇襲受傷,其中一人心口紅腫需送院治療。在使用彈藥方面,警方在10月28日共使用19發催淚彈、1發橡膠彈;10月30日共使用4發橡膠彈、4發布袋彈及1發海綿彈,10月31日在中環和旺角行動中,共使用125發催淚彈、28發橡膠彈、4發布袋彈及4發海綿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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