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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聚會」高危 隨時負法律風險

2019-11-02
■有關人等意圖要借屍還魂做非法集會,不單令參與者要負上法律風險,更是在吃「人血饅頭」。 設計圖片■有關人等意圖要借屍還魂做非法集會,不單令參與者要負上法律風險,更是在吃「人血饅頭」。 設計圖片

政法界批泛暴派食「人血饅頭」 覬覦議席損港安寧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家好)「獨人」劉鬖J日前申請今日於維園舉行集會被拒後,隨即聯同逾百名泛暴派區議會選舉候選人聲稱今日會到維園搞「選舉聚會」,更聲言:「會在草坪的不同位置進行選舉聚會,每個聚會歡迎不多於50名支持者出席,毋須通知警方。」多名政法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有關人等意圖要借屍還魂做非法集會,不單令參與者要負上法律風險,更是在吃「人血饅頭」,犧牲香港安寧以換取選票,「暴徒做議員,香港實玩完。」

劉鬖J日前申請今日於維園舉行集會被警方反對,其上訴亦遭駁回後即聲稱活動改為「選舉聚會」,並稱「若市民關心區選,希望了解候選人的政綱,應多出席這類選舉聚會」。網上的宣傳文宣更將所謂「選舉聚會」與另外兩個已獲批准的集會相提並論,企圖誤導市民有關「聚會」亦有不反對通知書。

逾百名泛暴派區選候選人昨日舉行記者會,煽動市民參與是次非法集會,聲稱:「會在草坪的不同位置進行選舉聚會,每個聚會歡迎不多於50名支持者出席就毋須通知警方。」

傅健慈批目無法紀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傅健慈批評,這些泛暴派候選人巧立名目,意圖要借屍還魂、舉行非法集會,但他估計今日的聚會一定會超過法定人數,並批評有關人等明知法律不容許,卻仍然要去做,目無法紀,根本就不配成為區議員。

他續說,即使這些泛暴派候選人企圖利用法律空罅舉行非法集會,但根據《公安條例》第十八條「非法集結」的定義,即3人或以上集結及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或作出帶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任何人害怕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等,即可能被控,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監禁5年。

傅健慈補充,如果市民應候選人號召去參加非法集結,並做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演變成暴力,是不能以某某候選人支持者作為法律的合理辯解,出席有關活動有一定法律風險。

陳絔g:暴徒做議員,香港實玩完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絔g指出,香港社會在暴徒的摧殘下已經損失慘重,暴力衝擊事件不絕,煽暴派候選人在此時繼續用「選舉聚會」名義集會,形容做法簡直是在吃「人血饅頭」。所謂「選舉聚會」,與暴徒集會並沒有大區別,有理由相信有關人等作出此舉動,是想爭取暴徒的選票。

「暴徒做議員,香港實玩完。」他說,暴徒中摻雜了不少「港獨」分子,倘讓他們的「代理人」成功當選議員進入議會,讓這種「港獨」勢力有機會壯大,只會令香港的問題進一步延續,得不到解決。

郭偉強:破壞港民主自由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擔心,泛暴派候選人會犧牲香港社會穩定及法治,特別是現在每個星期都發生的騷亂事件,參與者都無視法紀,這群人口中說要追求「民主法治」,實際上是在破壞民主自由。如果讓這些無視法紀或支持暴力的人成功當選,必然會破壞香港多年累積下來的安寧及和諧。

吳永嘉:兩候選人互動即非法集會

工業界立法會議員、律師吳永嘉亦指,一旦煽暴派候選人與「49人小組」以外的人,如另一名候選人有互動,已經違反所謂「50人以內」的規定,即可算是非法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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