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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審批一視同仁 反對3集會申請

2019-11-0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早前接獲有不同團體或人士通知,申請周六及周日在港島區舉行5個集會及遊行。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昨日表示,警方經過風險評估,已就其中3宗公眾活動發出禁止集會及遊行通知書,他重申警方審批絕對一視同仁,不會因其政見背景及理念而反對。

吳樂俊在記者會上指出,警方接獲有關今日(2日)及明日(3日)共5個港島區的公眾集會及遊行申請,包括維多利亞公園(維園)、添馬公園、遮打花園及愛丁堡廣場舉行的集會,以及由維園前往夏�t花園的遊行。

警方經風險評估後,已就其中3宗公眾活動發出禁止集會及遊行通知書,包括今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及添馬公園的公眾集會,及明日由維園前往夏�t花園的遊行,其中一宗昨日進行上訴聆訊。

不因政見背景理念反對

吳樂俊解釋,自6月反修例風波以來,警方接獲大量集會及遊行申請,其中超過八成都批出同意書,並強調每宗申請警方也會獨立進行風險評估,包括目的、地點、時間、人數、公眾安全及秩序等因素,絕對是一視同仁,不會因其政見背景及理念而反對。

對有人在今日在維園舉行的集會被拒後,發起同日舉辦另一個集會,吳樂俊表示,最初有發起人申請舉行約1萬人的集會,但警方經風險評估發出反對通知書,其後有人指會舉辦另一集會,但其實兩者屬同一樣活動及有同樣目的。根據法例,未經申請的集會若出席者超過50人,即屬違法。

他強調,警方重視的是如何保障所有集會和平有序舉行,故今日集會倘和平有序地舉行,警方會盡量不介入,更不會因集會未經批准而衝入維園拘捕所有人,但會警告有關集會屬未經批准,及提醒6月以來每次集會都有機會演變成衝突。一旦出現破壞社會安寧的情況,警方必定會第一時間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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