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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判決違反憲制倫理背離社會責任

2019-11-21

梁亮勝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廣東社團總會永遠榮譽主席

明明是全國人大已經確認《緊急法》符合基本法,高等法院竟然裁定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法》違憲,違反香港特區法院應該遵循的「一國兩制」之下的憲制倫理。香港正遭受暴亂的衝擊,特區政府需要引用《緊急法》止暴制亂,警方需要《禁蒙面法》打擊蒙面暴徒,高院竟然判決《緊急法》、《禁蒙面法》無效,完全背離法庭應有的維護法治秩序的社會責任。香港的暴亂持續5個多月未能平息,很大程度與司法機構對暴力的偏袒、包庇和縱容分不開,香港局勢持續惡化,法治秩序被破壞,司法機構難辭其咎。司法機關亟需撥亂反正,人大常委會也需要通過釋法正本清源。

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是止暴制亂利器,擊中了極端分子與支持暴力的反對派的要害,他們作出激烈反應,不僅暴徒將打砸燒搶升級,而且24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就《禁蒙面法》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佈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相關法例是違法、違憲。本人與許多愛國愛港人士一樣,雖然擔心法庭會判特區政府敗訴,但又覺得此事茲事體大,法庭不敢亂來。結果卻是出乎很多人的意料,竟然真的出現特區政府敗訴的結果。這是香港法治的不幸,是香港社會的不幸!

司法機關須為止暴制亂履行應有責任

必須強調的是,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對香港本地法律是否抵觸基本法的最終判斷權,毫無疑問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緊急法》是上個世紀二十年代港英殖民統治時期通過的法律。根據香港基本法第8條的規定,包括《緊急法》在內的香港原有法律,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九七回歸時,人大常委會已經確認《緊急法》符合基本法,並採用為香港特區法律。高院判決《緊急法》,不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違反了香港特區法院應該遵循的「一國兩制」之下的憲制倫理。

還要看到的是,法庭判特區政府敗訴,使特區政府失去《緊急法》賦予的特別權力,嚴重削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嚴重打擊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和掌控社會穩定大局的能力。

不能不指出的是,《禁蒙面法》實施以來,有力支持警方執法,蒙面上街者明顯減少,對止暴制亂發揮了積極作用。現在,香港的止暴制亂正處在關鍵時刻,法院在此緊要關頭,竟然廢掉《禁蒙面法》。人們不能不問:這是為了止暴制亂,還是要發出相反的信息?

事實上,反修例暴亂發生以來,法官的角色一直備受質疑:不僅有法官公然簽名反對政府修例,而且有法官輕判犯罪分子,如侮辱國旗僅判社會服務令,在美國領事館外塗鴉卻被判囚。在此,本人不能不說,香港的暴亂持續5個多月未能平息,很大程度與司法機構對暴力的偏袒、包庇和縱容分不開,香港局勢持續惡化,法治秩序被破壞,司法機構難辭其咎。止暴制亂、伸張正義,最終要通過司法審判來體現。司法機關亟需撥亂反正,為止暴制亂履行應有的責任。

人大釋法正本清源完善法治維護穩定

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條文進行解釋,是憲法和基本法賦予的憲制權力。1999年特區終審法院就有關居港權案的判詞中也寫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基本法的主動解釋權,且其解釋權是「全面而不受限制的」。高院關於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的判決,不僅涉及基本法的相關條文,而且對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有關條文進行解釋非常必要,也只有人大常委會釋法,才能起到正本清源、息紛止爭、完善法治、維護穩定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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