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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破跨境「網上情騙」 警拘39人涉3400萬

2019-11-29
■香港警方過往已破獲多宗「網上情緣」騙案。 資料圖片■香港警方過往已破獲多宗「網上情緣」騙案。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 「網上情緣」騙案於過去幾年持續上升,香港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於11月19至21日期間,透過國際刑警聯同澳門、新加坡及馬來西亞警方,展開代號「烈焰」(SOARBLAZE)聯合行動,打擊跨境「網上情緣」詐騙集團,在四地共拘捕39人,共涉及139宗案件,騙款達3,400萬港元。

扮外國事業人士騙信任

被捕的39人中包括9男30女,年齡介乎26至71歲。警方調查相信,該詐騙集團的大本營位於馬來西亞,主要利用外籍男女在社交平台扮在外國事業有成的專業人士,套取網友的信任,繼而發展網戀,其間以借錢救急、夾錢投資等各種借口騙取受害人轉賬到不同的銀行戶口,並在香港、澳門和新加坡等地利用「人頭戶口」清洗黑錢,逃避警方追查。

行動中,馬來西亞警方在當地共拘捕兩名外籍男子及一名外籍女子,年齡介乎33歲至49歲,相信為該跨境騙案集團的骨幹。另外,香港警方在本港拘捕一名男子及12名女子(27歲至71歲);在澳門拘捕一名男子及3名女子(26歲至35歲),新加坡警方在當地拘捕4名女子(28歲至67歲)。另外,馬來西亞警方還拘捕5名外籍男子及10名外籍女子(35歲至67歲),他們涉嫌向該集團提供其銀行戶口,以從事收取騙款及進行俗稱洗黑錢(「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等罪行。

四地警方相信,該跨境集團共涉139宗騙案,其中香港佔58宗、澳門10宗、馬來西亞41宗及新加坡30宗,總損失金額約3,400萬港元。警方相信本次行動已瓦解一個跨境「網上情緣」犯罪集團。香港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如果觸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另外,借出銀行戶口供他人使用,亦有可能干犯俗稱洗黑錢的罪行,最高刑罰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如懷疑受騙,應立刻報警求助或致電香港警察「防騙易」24小時熱線18222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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