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先生的手指目前仍纏�茤T定夾板和繃帶,頭上還有清晰可見的傷痕。他說,自從遭施以酷刑後,便一直要停工休養,相信最少兩三個月才能康復,事件更影響其腦部功能,令反應有點遲緩。
回深圳後,他繼續在當地醫院覆診,前後耗費數千元醫藥費,「停工之後無收入,但就要承擔醫藥、房租等生活開支。」
雖經歷浩劫,但他一直沒有把事件告知東北老家的父母,「他們已經60多歲,我出門在外工作,盡量別讓老人家擔心。但快要過年了,返鄉是在外地打拚遊子的大事,不知道到時傷勢復癒情況如何,真的不想現在這副樣子回去,引起家鄉人的擔憂。」他目前出門亦總覺得不自在,「乘交通工具時別人會盯�荍甯搳A他們可能覺得我是不良青年,與人打架毆鬥才受傷的。」
香港特區政府承擔了楊先生在港留醫的費用,但是那些附帶損失又應向誰去追討?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