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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收件人偷5500個口罩 印傭囚4周

2020-02-1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新冠肺炎疫情下,一罩難求。一名印尼籍女傭上周五(14日)情人節當天,在銅鑼灣一間速遞公司冒充他人提走兩個合共有5,500個口罩的郵包,再將其中2,000個以7,140元轉售他人,她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為父親籌集手術費及一時貪念才犯案。裁判官直斥被告行為是「發了瘋」,認為在疫情嚴峻時刻,理應互相幫助而非搶劫、偷竊或欺詐他人,最終判她監禁4周及賠償1.2萬元予受害公司,成為本港爆發疫情以來涉及盜竊口罩判監首例。

女被告Masriki(35歲),印尼籍,在港任職家庭傭工。她被控今年2月14日在銅鑼灣中心一間速遞公司Anny Express內,虛假地向職員表示自己是Sri-Yatin及ITA,從而不誠實地取得Sri-Yatin的2,000個口罩,及ITA的3,500個口罩。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案底,在印尼育有一名12歲兒子,九旬高齡父親亦因病需籌手術費,她最終因財困及一時貪念而犯案。案發當日,被告經過涉案速遞公司,並認出門外的紙箱包裝為外科口罩,遂拍下數張照片,其後訛稱該些口罩包裹是自己的,被告事後已感到非常後悔,且願意賠償,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直斥被告的行為是完全「out of mind」(發了瘋),又指在疫情嚴峻時刻,大家理應互相幫助,而非搶劫、偷竊或欺詐他人,遂以監禁6星期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可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囚4星期。由於案中仍有3,500個口罩未能起回,水官同時下令被告須賠償1.2萬元予涉案公司,為防她服刑後未還款已離港,水官進一步限令被告須在3月9日前繳交,否則須額外罰囚10天。被告則答應即時賠償9,000元,餘下3,000元會再向朋友商借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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