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商經局:港台應嚴檢播仇節目

2020-05-21
■通訊局先後向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及《頭條新聞》發出警告,圖為早前一輯《頭條新聞》的「驚方訊息」,有藝人扮演警察,有抹黑警察之嫌。 資料圖片■通訊局先後向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及《頭條新聞》發出警告,圖為早前一輯《頭條新聞》的「驚方訊息」,有藝人扮演警察,有抹黑警察之嫌。 資料圖片

邱騰華指廣播處長須負責任正確處理 籲勿對通訊局作不公正批評

通訊事務管理局前日裁定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有關真實資料的準確性、污衊和侮辱警方,以及在個人意見節目中表達多方面意見所提出的投訴成立,經考慮個案的具體事實和情況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日會見傳媒時強調,任何廣播機構都不應侮辱其他人甚至散播仇恨情緒,港台應嚴肅地檢視節目,就其編輯和製作過程以及機制,以至部門的管治和管理上加以跟進及檢視,好好檢視需要改善的地方,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陳建強則表示,廣播處處長梁家榮要為是次事件負責。■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家好

通訊局先後向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及《頭條新聞》發出警告,邱騰華指出,通訊局向港台節目發出警告的裁決,是基於有關節目內容未能準確反映事實和涉及侮辱等成分,「任何節目,無論採取任何手法,諷刺作為一種手法,若果符合規則當然可以做;但若果超越底線,變成一種侮辱,或者於上一次投訴(《左右紅藍綠》)中有散播仇恨情緒,是任何廣播機構都不應做的事。」

他進一步回應所謂「裁決是否意味港台不可以再製作『嘲諷式節目』」:「一個廣播機構製作什麼節目,它所用的手法,是屬於編輯自主範圍內(的事宜),但底線是任何節目的整體表達不應該違反現有法律上,或者是社會上,機制上的,或者以港台來說《約章》上的所訂出的規則。」

港台向警方道歉是「應做的」

邱騰華強調,所有在香港的廣播機構均受到通訊事務管理局的監察,而根據《約章》(《香港電台約章》),港台同意亦恪守受通訊局的監察。港台先後被通訊局警告的兩宗個案,裁決都「非常嚴重」,香港電台在回應通訊局的裁決時,表示接受通訊局的裁決,同時向受影響的一方,即警方道歉,「這是應該做的。」

但他強調,「港台應嚴肅地檢視節目,就其編輯和製作過程以及機制,以至部門的管治和管理上加以跟進及檢視,好好檢視需要改善的地方,避免相類似的情況發生。」

他續說,廣播處長梁家榮身為香港電台的總編輯,在《約章》下有其特定和重要的角色,亦必須要以負責任的態度正確地處理事件所引申出來的種種問題,或者社會上的關注。 」

邱騰華表明,通訊局是一個法定、公正的監管廣播業界的機構,所作的決定是基於和考慮到投訴的情節,根據法定程序,按照法律和廣播業的守則一視同仁地去處理每一宗個案,其間並會給予被投訴者一個陳述的機會,商經局支持和尊重有關裁決,並呼籲各界不要因為不同意見或立場而對其作出不公正的批評。

他並提到,今日(21日)應邀與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會面及聽取意見,屆時會繼續和港台討論和跟進它作為政府部門和公營廣播機構需要在管治和管理上做的改善工作。

港台顧委會:梁家榮要負責

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陳建強在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他們是在3周前因應《左右紅藍綠》被通訊局警告一事約見商經局,至昨日獲商經局答覆於今日會面,並相信會議主要為聆聽局方的說法和意見。

他表示,顧委會委員對港台接二連三被通訊局嚴重警告及警告感到關注及失望,但他們不會聚焦於單一節目,而是在機制上如何做好把關工作,以落實約章的準確持平等要求,並直言:「根據《香港電台約章》,廣播處長係港台總編輯,佢要為事件負責。」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