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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基本法再教育 重新認識「一國兩制」

2020-05-21

龔俊龍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廣東社團總會主席

從「佔領中環」至去年初,香港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香港內部和外部反華勢力,旋即利用這一事件在香港社會引發的憂慮,掀起了一場回歸以來最嚴重、最暴力、迄今尚未完全平息的大規模政治動亂,從中可見,有不少香港人包括大部分的年輕人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缺乏正確的認識。

其根本原因,是回歸後基本法教育在香港特區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而且推行不得其法。在「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下,推行基本法教育的工作須由香港特區政府承擔,中央不能越俎代庖。可是,香港特區政府一直都沒有認真和積極推動這項至關重要的工作。更嚴重的是不少政府部門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缺乏充分認識,當中更存在不正確的理解。特區政府在對待學校切實推行國民教育一事上猶豫不決,通識科的教育更是一大敗筆,從而令基本法難以成為國民教育的核心教學,向年輕人推廣。

基本法是香港社會的基石。但是,現在的香港人,尤其是1997年後出生的新一代香港人,有幾個真正讀過或者說了解過基本法?香港教育的教材裡,有多少是關於解讀基本法的?香港的學校課堂上,有哪位老師正確地向學生傳達過基本法?整個暴亂中,衝在最前面的,大部分是未滿十八歲的年輕人,而對他們影響最大的,絕不是政客和政黨,而是對他們言傳身教的老師們。

在「一國兩制」中,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在國家安全問題上,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這是「一國兩制」的核心價值。「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乃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法,將一些權力有條件「授予」香港特區政府,「全面管治權」與「高度自治權」之間反映了「一國」對「兩制」的統領,或者說是「兩制」對「一國」的依存。中央對港擁主權,雖然內地、香港有「兩制」之別,但是不容否認「一國」之實;香港擁有高度自治權,但這項權力是中央政府授予,而且不代表中央沒有權力參與香港事務。

「一國兩制」中,「國家優先」乃重大國策,在「一國兩制」下,中央固然要尊重香港原有的制度和生活方式,但與此同時香港人要認真負起維護國家和國家政權的利益與安全的責任。但偏偏卻有「港獨」分子肆無忌憚逾越這不可觸碰的底線,包括成立所謂的「香港民族黨」及以「民主自決」為綱領的政黨,只知「兩制」而不懂「一國」。

「亡羊補牢,未為晚也。」基本法教育和重新認識「一國兩制」乃當前急務,香港特區政府,尤其是教育部門是時候作出行動了。首先要在學校推動起來,學校課程應將基本法列為必修科並納入正規課程和考試範疇之中,而課程和考試內容必須受到嚴格的審核,確保學生接收到正確的對基本法、「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國家憲法的理解。此外,香港特區政府更有責任確保香港的官員和公務員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有正確的認識和理解。也應該通過各種渠道、組織和活動,在社會上積極推廣和宣傳。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和所有愛國力量亦必須通力合作,投放資源,且準備好這是一場長期鬥爭,必須方方面面持之以恆,才能追回香港社會回歸以來「迷失」的二十年。

展望未來,要全面和準確貫徹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我們必須重新推動基本法再教育和重新認識「一國兩制」,讓其成為對國家和香港特區都有利的重大政策。特首林鄭月娥日前接受《大公報》專訪時已明確表示,教育不可以成為「無掩雞籠」,今年內一定會交待清楚如何處理香港通識科的教學方法和內容,大家拭目以待。希望這次香港特區政府真能夠拿出決心,大刀闊斧地改革香港教育,從年輕人開始,徹徹底底的推行好基本法,重新認識好「一國兩制」,為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創造良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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