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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立法與遏止「台獨」

2020-05-26

文/蘇永安

正在舉行的全國人大會議將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我認為,這是為了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長治久安,為了保護絕大多數港人的福祉;這個決定不僅對香港社會的長遠發展具有絕對的正面重大意義, 對台灣目前的執政者也有着非常重要的警示作用。

香港激進反對派從去年6月以來肆無忌憚地推動「港獨」,意圖配合外國反華勢力及某些境外勢力奪取香港的管治權,是此「決定」的關鍵誘因。這個「決定」並非以往所講的基於香港基本法23條由香港「自行立法」,而是根據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賦權,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直接就香港的國家安全問題實施立法。

對於全國人大這個「決定」,我認為需要認真思考其為何以這種方式推出?以及對台灣當局有何警示?

首先,外國反華勢力及某些境外勢力極力慫恿與直接支持的香港激進反對派,從去年以來採取暴力持續不斷的手段「攬炒」香港,不僅直接造成了政治動盪,也給香港經濟運行與社會穩定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其次,「港獨」分子從偷偷摸摸到明目張膽,已經嚴重威脅到國家安全。由於沒有得到即時制止,「港獨」分子給香港社會起到了惡劣的示範作用,變相誘導了一些年輕人接受分裂國家的理念,在這些人的心中播下了邪惡的種子,給他們的未來發展造成了嚴重障礙。

第三,激進反對派食髓知味,並得到了境外反華勢力的激勵與鼓動,逐步產生了控制香港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的邪念。從反對派全面動員並奪取大多數區議會議席之後的表現看,這種意圖已經非常明顯。

必須明確的是,港區國安法立法完全是因為外國反華勢力及某些境外勢力與香港激進反對派聯手將原本應該由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23條自行就國家安全問題立法的主動性,白白浪費了。這是香港社會的不智與悲哀,這種「不智」需要香港社會認真反思,這種「悲哀」則完全是代表了外國反華勢力及某些境外勢力意圖遏制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香港激進反對派,他們必須負上全責。

作為一名長期推動兩岸和平統一的愛國者,筆者不禁聯想到台灣當局這幾年來在「台獨」問題上的危險操作。可以說,台灣當局這些年朝着「台獨」的懸崖一路狂奔。從蔡英文前幾天的「就職演說」可見,不但隻字不提作為兩岸和平發展最重要基礎的「九二共識」,更「即將成立修憲委員會」,為進一步實現「台獨」埋下重大隱患。「台獨」分子多年來通過法律、教育、破壞兩岸交流等方式,力圖徹底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不僅不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提供助力,反而積極主動地作為外國反華勢力的馬前卒。對中國大陸來說,「台獨」造成的這種危險狀態與趨勢,也已經到了中央不得不強力介入的時候。

今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在涉及台灣問題時的表述有一個重大的變化,那就是已經把「和平統一」的「和平」兩個字抹去了。對那些沉溺於「台獨」美夢的「台獨工作者」來說,還不應該迅即警醒麼?真的想要將2,300萬台灣民眾推向戰火麼?(作者為兩岸和平發展聯合總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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