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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香港權力源於基本法

2020-06-16
■全國港澳研究會昨日在深圳舉辦「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紀念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國際研討會。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全國港澳研究會昨日在深圳舉辦「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紀念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國際研討會。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在研討會上強調,香港從來都沒有「自治」的主權或固有的統治權,中央與香港的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領導與被領導、監督與被監督。她相信,只有堅守「一國」原則,「一國兩制」一定能行穩致遠,不斷創造新的輝煌。

從無授權「公投」

譚惠珠指出,現時香港有人用普通法的角度來看基本法條文,以所謂「法無禁止即可為」來發起2014年「佔中」,並要求「公投」,完全漠視基本法從來沒有授權過「公投」,批評他們破壞法律、社會秩序及和諧。她重申,所有香港特區享有的權力都是由基本法所授予的,而授權法是基本法的本質,不存在「法無禁止即可為」或有剩餘權力。

譚惠珠解釋,憲法和基本法是母法和子法,構成香港的憲制,而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律,認為「憲法在香港不適用」是錯的,強調中央對香港特區有全面管治權。她續說,中央與香港的關係是授權與被授權、領導與被領導、監督與被監督。

她指出,「一國兩制」實施23年取得公認的成功,內地和香港亦不斷深化對「一國兩制」的了解。她說,「一國兩制」的精神允許和而不同,但前提是擁護「一國」,只有堅守「一國」原則,「一國兩制」一定能行穩致遠,不斷創造新的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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