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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在港護國安權利無可置疑

2020-06-16
■ 王振民致辭。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王振民致辭。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在會上表示,中央具有無可置疑的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所有權利,承擔維護國家安全最高的和最終的責任,這是「一國」的原則的基本要求。中央從來沒有喪失或者放棄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利和責任,也有權在必要時直接行使相關的權利。

王振民指出,這次全國人大決定是「一國兩制」原則生動的體現,特別是積極發揮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主要的作用,繼續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的責任。這既是信任,也是為了照顧。

立法溫和基本限度低

他又說,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涉港國家安全立法有一個非常清晰的邏輯思路,不解決什麼和要解決什麼問題。基本法明文規定,香港作為世界上最開放的自由經濟體,仍然是對全球開放,廣大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也不會改變。國安立法要解決的問題是基本法沒有完全解決,沒有十分明確規定的問題,那就是國家安全的問題。縱觀基本法整個條文,高度自治、外交國防也列舉得清楚,但卻沒有出現國家安全四個字,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次開展涉港國家安全立法,是發展完善基本法,填補了關於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空白和漏洞。

他認為,比較世界各國國家安全的立法,這個國家安全法是最溫和、最基本、最低限度最低程度的國家安全法。過去這些年,特別是去年以來,國家安全遭遇重大現實威脅,已經造成嚴重損害的情況下,是次立法既有無可質疑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也具有堅實的充分的法律和法理依據。這不僅不是「一國兩制」的終結,而是「一國兩制」的新希望,是香港年輕人未來之所繫,是香港新生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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