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涉兩案違宵禁令 「示威常客」還柙

2020-07-2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17歲青年,涉去年11月所謂「大三罷」期間,在旺角區管有多用途刀及噴漆被捕,獲警方保釋期間再涉旺角參與非法集結被捕,兩案提堂後獲准保釋及須守宵禁令,但被告上月因違反宵禁令,結果終被取消擔保還柙。

被告昨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潘敏琦指被告明顯是社會活動的積極參與者,重犯機會高,遂拒絕其保釋申請,需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男被告石家熙,首案被控兩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他去年11月2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760號外,管有一把多用途刀及一支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摧毀屬另一人的財產。次案則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指他去年12月1日,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交界與他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兩案原經提堂後,被告均獲准擔保外出,案件分別押後至8月5日及8月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其間被告不可離港,須遵守宵禁及禁足令,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但被告其後因違反此兩案的宵禁令,在今年6月22日被法庭撤銷保釋,須還柙交由懲教署看管。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