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隆 全國港澳研究會成員 就是敢言副主席
媒體稱長洲居民郭卓堅為「長洲覆核王」,但筆者以為「覆核狂」應更貼切。因為「狂」與「王」的分別,在於「王者」為民服務,無私奉公;而「狂者」不顧一切,有乖常理。郭卓堅的所作所為到底是出於公心還是出於私心,社會已有公論。筆者討論這個人,主要想與讀者一起關注更深入的一個層次:誰讓郭卓堅成為濫用法律覆核機制的幕後黑手?比起在媒體面前「狗衝」的郭卓堅,隱身幕後出謀劃策的「狗頭軍師」更應受到社會的抨擊。
當下正值本港爆發第三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且情況嚴重,特首林鄭月娥7月31日引用《緊急法》將原定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以便社會集中精力對抗疫情。郭卓堅3日卻就此提出兩宗覆核申訴,入稟高等法院稱特首將今屆立法會任期改為5年的做法有違《基本法》第69條中「立法會每屆任期為4年」的條文,屬錯誤決定,要求法庭頒禁制令;並認為特首豁免部分來港者強制檢疫的安排,導致本港再爆疫情,要求法庭裁定特首行政失當,並向疫情重災區慈雲山的居民賠償。
如果繼續安居樂業,郭卓堅本來也只是700多萬香港市民中的一員,但他2006年因運輸署批准新渡輪的中環至長洲航線加價,首次作出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簡稱JR)後,便一發不可收拾,十多年來先後提出數十次JR,並屢屢申請司法援助,企圖用公帑協助自己玩法庭遊戲。據查,郭所提出的JR大多因為理據欠奉而不獲法院受理,例如指稱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就職宣誓讀漏「香港」兩字等等,多次濫用、敗訴而需向政府賠償訟費,當中涉案逾156萬元訟費拖欠不還,律政司今年5月入稟法院,頒令郭氏破產。但郭氏曾向傳媒表示自己「冇錢畀」,更揚言拖欠訟費的問題「唔使理」,大有「一(賴)皮天下無難事」的態度。
一個未受過專業法律訓練的人,為何可以將香港司法制度中的「司法覆核」權利運用得出神入化?且有「屢敗屢戰」的精神,這是筆者好奇的一個問題。但若留意下多次陪伴在郭卓堅身邊的人,便不難發現他的「背後高人」是誰!媒體曾多次提到,郭卓堅與民主黨的律師,特別是民主黨創黨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等人亦非常熟稔,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早在2017年也多次公開支持郭卓堅的行動,郭氏官司更多次獲公民黨、民主黨法律團隊用「友情價」支持。郭卓堅甚至公開向傳媒表示,李柱銘在部分官司中僅收取他2元的象徵式服務費。2元,別說請李柱銘打官司,連搭巴士去到李柱銘的辦公室都不夠錢,這種「交情」或許就是郭卓堅可以成為「覆核狂」的最大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