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在香港國家安全法立法過程中,你作為業界代表有份參與討論,請問在討論環節中哪個議題被關注,當時有否針對藝術界別議題的討論?
傅:香港國安法主要針對四個範疇的法例進行討論,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當中最具爭議的是國安法是否應該有追溯期,當時我們給出的建議是不應設有追溯期,後來亦獲得接納,可以說香港國安法的立法,是充分聽取諮詢了香港各界意見,溝通非常充分後產生的。雖然國安法的適用涵蓋各行各業,但是坦白說,我們並沒有特意將藝術行業的問題提出來進行專項的討論,因為藝術創作很難或者說鮮少會涉及到、或者觸犯到國家安全的範疇,除非是別有用心的人以藝術的名義來傳遞威脅國安的信息。藝術只是其中一個規範的對象,它與出版、言論、結社、集會權利無異,我們給藝術創作者們保留了充分的創作自由(第13條),所受到的限制絕對在合理的範圍內。
文:香港國安法立法以後,您觀察到香港有什麼改變?
傅:我們看見李柱銘轉口風、搞反中宣傳的人宣布收山,羅冠聰逃到英國,宣布與親人斷絕聯繫,「港獨」社運團體宣布解散,足夠證明國安法在香港的法律效力、有規管不法分子,甚至在境外亦有約束力。國安法的立法合乎民主社會制度,違法者將交予香港政府處理,能夠保持領土完整、止暴制亂。
文:作為「 選舉公平關注組」秘書長,您覺得本屆立法會選舉押後舉行有何好處?
傅:一來,新一波疫情很可能持續數星期或更長時間,社會需要時間復原,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生命健康,特首引用緊急條例,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我認為是絕對正確的做法。而且重新啟動選舉至少3至4個月,參選人很難在疫情中展開競選宣傳的工作,對知名度低的參選人也不公平。現時有數十萬名身處他鄉的選民因疫情未能回港,如果如期舉行選舉,是剝奪他們的選舉權,反而並不公道。押後了對大家都有好處。根據國際選舉制度基金會統計,有62個國家和8個屬地因疫情押後選舉,包括英國和澳洲。在疫情下舉行選舉的風險太大,人命攸關,除了押後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文:香港文匯報 傅:傅健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