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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員:搞「三權分立」有分離港意圖

2020-09-0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子京)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昨日分別就香港特區政治體制實行「行政主導」而非「三權分立」的原則性問題作出明確澄清。港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指出,香港作為地方政府,是「一國」授權下的三權合作,行政主導下的不同分工。如果有人要搞「三權分立」,則是故意曲解,有分離香港意圖。

陳勇:中央給港極大自由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指出,港英時期到現今都不存在「三權分立」,港英時期港督權力最大;回歸後中央按照憲法和基本法給了香港極大自由,而香港實施的基本法來源於憲法,即一個主權國家,因此香港作為地方政府,政治體制上更不可能是「三權分立」,只是「一國」授權下的三權合作,行政主導下的不同分工。他強調只有按照「一國兩制」依法辦事,才能保留香港核心法制。如果有人要搞「三權分立」則是故意曲解,有分離香港意圖。

蔡毅:港非獨立政治實體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蔡毅說,基本法中已明確規定,香港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政治體制,因此從未有過「三權分立」,但立法、司法、行政三方應該是不同職責,相互制衡;另外,香港不是獨立政治實體,不應全盤接受西方主權國家的一套。他提到,回歸前亦不存在「三權分立」,法院沒有司法獨立權,而回歸後,香港才從法律上有了更多獨立性。

簡松年:港英時期港督話事

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指,香港政府僅作為地方政府,無法實行「三權分立」,但不意味沒有三權制衡,而立法、司法、行政三方互相制衡的前提是「行政主導」。他認為在港英時期,香港已經港督話事,從未有過「三權分立」,因此由中央有關部門和特區政府向社會作出更多解釋,有助港人了解香港政治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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