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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殺警案3青潛逃被通緝

2020-09-08
疑犯由囚車押走時,警員荷槍實彈戒備。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疑犯由囚車押走時,警員荷槍實彈戒備。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非法越境內地水域落網 官撤保釋頒拘捕令

民陣去年12月發起所謂的「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警方在灣仔及荃灣等多區搜出手槍、子彈、武士刀及爆炸品等違禁武器,懷疑有激進組織企圖在遊行期間以槍械傷害警察,10名被捕暴青包括上周六(5日)才在旺角被警方國安處拘捕的一名手機維修店東主,各人被起訴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罪。案件分作4案昨在東區裁判法庭應訊,控方指其中3名被告因棄保潛逃缺席聆訊,均是上月非法越境在內地水域被捕的12名港人之一,裁判官遂撤銷3人的保釋並頒下拘捕令通緝。■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10名被告分別為無業青年黃振強(21歲)、工程人員吳智鴻(23歲)、公開大學三年級學生張俊富(22歲)、無業青年張銘裕(20歲)、IVE學生嚴文謙(21歲)、無業男子彭軍壕(32歲)、補習導師蘇緯軒(18歲)、技術員賴振邦(29歲)和另外兩人蔡凱明及李家田,他們全部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12月8日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意圖使該香港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此外吳智鴻及張俊富另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

3名因棄保潛逃被法庭頒下拘捕令通緝的被告,分為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控方稱警方已收到內地官方通知,確認3人早前在廣東海域的船隻上被內地海警拘捕,目前全部被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4宗案件中,其中一案為新案,被告是技術員賴振邦(29歲),他是有多次參與反修例罷市活動的手機維修店「3C維修工作室」東主,本年1月曾經被捕,但成功「踢保」獲釋,直至上周六(5日)才再被警方國安處在其旺角好景中心的店舖內拘捕及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去年12月8日與黃振強、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蘇緯軒、彭軍壕、蔡凱明、李家田及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員,意圖使香港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3C維修」東主手機發現新證據

控方透露警方近日從被告的手機發現新證據,指證他疑有份參與事件,並且有證據顯示該手機屬於被告。控方續指因本案牽涉去年在灣仔安排槍手及布置炸彈,目標是殺害警員,當中涉及炸彈引爆器的製造,案件將轉介至高院處理,而被告的手機內被搜出有關裝置的設計圖,因而反對被告保釋。

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押至12月7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其間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另外3案共涉及的7名被告,彭軍壕、蘇緯軒、黃振強、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除3人因棄保潛逃早前被內地海警拘留缺席聆訊外,4人均有到庭,控方透露本案或移交高等法院處理,遂申請押後待索取最終法律意見,錢官將案同樣押後至12月7日再訊,各人須繼續還柙候訊。

資料顯示,12人分涉觸犯香港國安法及反修例罪行,上月23日由西貢布袋澳乘坐「大飛」擬經東沙島潛逃台灣途中,在果洲群島水域被廣東海警局截獲,當中包括8月10日與黎智英等10人,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捕後獲保釋,但不准離港的「港獨」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以及多名涉去年12月在灣仔被檢獲手槍、子彈及香港華仁書院土製炸彈炸的「屠龍小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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