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快必」煽惑被扣查 今午另案又應訊

2020-09-08
■譚得志今日下午另有其他案件需要出庭應訊。■譚得志今日下午另有其他案件需要出庭應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攬炒派煽暴政棍兼「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因涉嫌今年6月底至8月期間,最少29次公開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的言論,前日被警方上門拘捕,押返大埔警署扣查。直至昨晚深夜截稿前,譚得志已被通宵扣查近40小時,暫未知會否暫獲准保釋或即時被落案起訴,最遲今晨10時將有分曉。不過,無論結果如何,同日下午譚得志另有其他案件需要出庭應訊。

現年47歲的「快必」譚得志,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罪名被捕;昨日下午有大律師再到大埔警署了解情況,惟直深夜仍未有消息。據譚得志的facebook專頁指,他就今年1月17日及19日的案件,被控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等三罪,須於今日下午2時於粉嶺裁判法院上庭。換言之,今早即使譚得志不被即時落案起訴,但他獲准保釋後,亦需馬上到粉嶺裁判法院應訊。

香港文匯報翻查資料,譚得志過往多次因涉嫌煽惑暴力和仇恨,甚至涉及其他刑事罪行被捕,可謂犯案纍纍。今年6月底至8月期間,譚得志最少29次在全港各區以擺街站舉辦防疫健康講座為名,實質發表引起民眾對政府憎惡、藐視及不滿的煽動文字,同時在facebook等平台直播有關信息;直至前日,譚得志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罪被捕。

今年5月24日,譚得志在銅鑼灣以擺健康講座街站為名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被捕,被控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警務人員作出的命令,案件將於9月14日再訊。

另今年1月17日,譚得志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舉行的一個公眾集會內所發表的言論,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及「煽動意圖」罪;事隔兩天,譚得志再於中環遮打花園的未經批准遊行中所作的言行,涉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兩案今日將於粉嶺裁判法院應訊。

此外,今年5月31日譚得志在中環碼頭舉辦籌款活動時,涉腳踢被稱「大波Man」的石房有被捕,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判罰款3,000元。

湯家驊:言論有機會受法律限制

另外,對於譚得志被警方拘捕,有攬炒派誣衊案件是「以言入罪」、「文字獄」。對此,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所謂的「以言入罪」並非違反人權,《國際人權公約》亦指,言論有機會受法律限制,亦可以構成刑事罪行。

湯家驊表示,單單指言論不應受法律規管並不正確,法庭會在限制言論與個人自由之間作出平衡。至於狠批政府的言論,會否違反有關條例,湯家驊認為,製造仇恨與「罵得狠」有分別,相信一般人均明白。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